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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议继续分组讨论 认为保护军事设施非常重要城市规模不宜过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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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23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议继续分组讨论
认为保护军事设施非常重要城市规模不宜过大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张宿堂)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继续分组讨论,委员们分别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草案。
许多委员提出,对军事设施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在全国范围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大力开展拥军爱民活动,密切军民关系。各级人大和政府更要重视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审议城市规划法草案时,委员们普遍认为,草案经过修改已比较成熟,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些委员主张,应严格控制大、中城市的规模,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应控制在多大规模之内,城市规划法应有个规定,限于国力、生产、生活水平,我国城市规模不宜发展过大,否则会产生巨大公害,如噪声、污染、交通拥挤等。有些工矿企业不宜建在城市。
许多委员提出,城市规划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城市规划,既要考虑新城市建设,又要考虑老城市的扩建和改造,既要考虑地面建设,还要考虑地下设施。
有的委员提出,现有城市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亟需调整。在做城市规划时,近期的和长远的要综合考虑。哪些是文化城市,哪些是工业城市,哪些是综合性城市,都应有明确的城市规划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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