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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人造荒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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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24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怎样珍惜每寸土地?

解放“人造荒地”
江苏省淮阴市 殷振尧
在许多城镇的周围,有一些用围墙圈起来的土地,整年整月地空在那里,长满了杂草,还有不少单位,建筑物并不多,围墙却拉得很长,以致许多地闲而不用,常年荒废。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造荒地”。
看到这种现象,大家十分痛心。我国潜在的土地危机异常严峻,可时下不少用地单位却非常不珍惜土地,不讲求土地的使用效益。他们或早征迟用,或多征少用,或征而不用。其中原委:有的是“糊涂”造成的,有的则是“精明”所致。所谓糊涂,是指一些同志无视土地国情,热衷于铺摊子、讲排场,认为家大业大气派大,盲目地搞基本建设,结果在征占土地后,或因资金、材料不落实,或因设计施工不衔接、市政配套不周全,工程上马迟迟,造成土地撂荒。所谓“精明”,说的是有些同志也有“忧患”意识,深深懂得土地资源的宝贵。不过,他们忧的并不是国家,而是自己,生怕今后征地困难而影响本单位的发展,不如搞点“提前量”,来他个先下手为强。殊不知这样做,却极大损害了农业乃至国家的利益。
我手头就掌握两个典型材料。河南省邓州市夏集乡政府来信反映,他们有150亩耕地自1969年被县有关部门擅自征作农用飞机场以来,除了前4年使用了4次累计约两个月之外,其余时间一直撂荒,至今已有16个年头。虽然当地农民多次要求合理使用这150亩耕地,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另有资料披露:几年前,青岛市4所院校建校需用地1411亩,业务主管部门借口工程任务急,擅自先行圈占崂山县中韩村、大表岛村的耕地。后来因资金等不落实,工程无法上马,被圈占的耕地一片荒芜。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无法解决,被迫四出告状。
我认为要杜绝“人造荒地”的现象,一定要严格土地审批手续,切实从制度上堵住漏洞,使“土拨鼠”无缝可钻。同时,要依法办事,清查长期圈而不用的土地。要行使土地法赋予的权力:征用国有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后,能退耕的退耕,无法复耕的,可根据规划布局调剂给急需建设用地的单位使用。总之,要把“人造荒地”彻底从围墙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它们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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