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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25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郑琦
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是指国家财政通过各种分配手段,直接筹集来自国民收入所体现的全社会新创造价值的多少。这个比重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国家集中财力规模的大小,是反映国家财政地位与作用的重要依据。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一直在30%以上,近几年来却出现了持续下降的局面,到1988年,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已从1978年的31.9%下降为22%,10年降低了近10个百分点。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相比,不仅低于消费型财政和福利型财政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般为30%—60%),也低于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一般为60%以上),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与我国政府所担负的职责和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是极不适应的。由于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在经济运行中的宏观调控能力逐渐减弱,以至在经济工作中积累下许多问题和困难。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确定,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这是多年来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经验总结。
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问题,是多年形成的,原因也是很复杂的。从宏观决策角度看,首先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在产业结构方面表现为,农业这个基础很薄弱,投入不足,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加工工业发展过快,基础工业严重滞后,造成产业的不平衡发展,形成发展的“瓶颈”;原材料、能源、交通运输业供给严重短缺,一方面使大量的机器、设备无法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严重制约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投资结构方面表现为,争相上项目,大搞基建,造成非生产性投资大大高于生产性投资,同时重复生产、重复建设又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进一步加剧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加剧了各行业、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原材料、能源、交通运输业供不应求的矛盾。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由于重复生产、重复投资,我国同类企业过多,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这种经济结构的不合理,是造成我国经济比例失调和有效供给不足的原因。我国的财政收入是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长的,但在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发展速度越快,带来的问题和矛盾也越多,后果也越严重。一方面加剧了物资的总量短缺,另一方面现有的设备利用率很低,经济的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都很差,财政收入不能与国民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其次,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的经济效益较低。这几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投入,平均每年增长16%左右,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却没有达到这个水平。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所形成的必然趋势,是国家经济增长一般高于投资增长。比如在1951年至1980年间,美国工业投资额年增长2.7%,工业生产增长3.8%,日本为11%与11.4%,苏联为8.2%与8.6%。我国企业效益不高的另一表现,是资源消耗过大,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较低。据统计,我国每年的资源投入相当于法国的4.8倍、日本的4.6倍、巴西的4.3倍、印度的1.4倍,但产出却很低,只相当于日本的1/4左右。1988年预算内国营工业可比产品成本上升12.3%,亏损企业的亏损额上升26.6%。
其三,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企业和个人倾斜,分散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近几年在放权让利和减税让利的思想指导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财政所得减少了,劳动者个人和企业集体所得增加了。1988年是我国经济过热增长的年份,在产值、销售收入和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的同时,集体企业上缴国家的所得税仅比上年同期增长3.8%,地方预算内国营企业却比上年同期下降9.5%。1986年国营企业上缴所得税、留利和还贷占实现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5%、36%、19%,1987年则分别为38%、40%、22%,1988年分别为29%、45%、26%,1989年1—7月分别为19.4%、56.5%、24.1%。在上缴国家财政下降、企业留利增长的另一面,是职工个人收入的不正常增长。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1988年全市人均工资收入占全部现金收入的比重只有59%,就是说收入只有一半来自工资性收入,另一半则来自其它各项工资外的奖金等收入,以致造成消费基金大幅度增长。
其四,伴随经济环境严峻和经济秩序混乱,对税收环境与秩序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以法治税的工作受到干扰。首先是地方政府部门越权减免税收的情况比较普遍。有些地方政府从发展本地经济出发,强调特殊,任意搞变通;有些企业主管部门为了本系统、本行业的发展,片面强调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忽视国家的利益,把一些地方越权减免税的做法视为“经验”加以推广。其次是偷漏税问题严重。据统计分析,目前企业的偷漏税面在50%以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偷漏税面要在80%以上。从1985年到1988年,我国已连续搞了四次大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和偷税漏税440亿元。尤其严重的是,某些纳税人竟然对抗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依法征税工作,抗税案件时有发生。由于以法治税工作受到干扰,一部分财政资金撒漏和流失,该征的税收未能及时足额征收上来。
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在治理整顿中要坚持贯彻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产业政策,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善分配体制,加强税收的征管和以法治税工作。为此,我认为可以考虑在下列几个方面调整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工作。
第一,逐步改变对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土建投资征收的建筑税,使之有利于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的调整,增加财政收入。在税率的设计上要体现产业政策,按照产业发展序列的要求对不同投向的投资,实行不同的差别税率。在税收的征管上要实行源泉控制的办法,在审批投资项目的同时办理纳税,避免税收的跑冒滴漏。
第二,完善现行个人收入调节税,逐步把按综合收入征税改为按分项收入征税。对有关工资以外的收入,如承包转包收入、劳务报酬收入、专利转让收入等,都按次征收,并相应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对偷漏税者施以重罚。在生产发展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现行的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调节和控制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和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
第三,确定国有资源的价值实体地位,逐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改变目前国有资源无偿使用的状况,增加财政收入。同时要研究现行资源税的征税办法,把按超率累进征税改为实行从量定额、价外征收的办法征税。还可考虑下放一部分征税权,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资源条件和调控需要开征地方资源税。
第四,治理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强化以法治税,堵塞跑冒滴漏。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税法必须统一、税权不能分散”的原则,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严格制止偷税漏税;推行税收征管改革、改变现行一员到户、征管查一人负责的征管办法,建立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纳税检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机关必要的征管权限,尽快建立税务治安机构,健全税务检查机构,试办专门的税务法庭,成立税收复议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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