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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应实行义务工商品化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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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27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农村应实行义务工商品化制度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修建农田水利等工作主要依靠农民出义务工来完成,但据我们调查,一些地方出现义务工分配不均、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影响了农田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议有关部门在乡村建立义务工商品化制度,乡村按照每个劳动力应出义务工的数量和统一工值标准,以货币的形式,把义务工款统筹起来,再以劳动报酬的形式返还给出义务工的劳力,从而达到利用经济手段管理义务工的目的。
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郭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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