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公而忘私的刘厂长 为企业发展,舍小家,顾大家,大胆改革,受到人们称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30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公而忘私的刘厂长
为企业发展,舍小家,顾大家,大胆改革,受到人们称赞
刘洪明1981年担任沂南制鞋总厂厂长时,鞋厂已停产半年。他决定利用原有设备改产粘胶底布鞋新产品。为使新产品尽快问世,他与攻关小组一起吃住在科研现场。正当此刻,他的大女儿因患白血病住进了青岛医院,他的男孩又患了婴儿瘫。在家难与厂难面前,刘洪明照常投入科研现场,一面设计图纸,一面组织改装调试。经全体职工昼夜奋战,仅用1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转产工作,生产出第一代新产品。工厂得救了,可他年仅8岁的大女儿却带着没能够最后看上父亲一眼的遗憾,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儿子也因送医院过晚,留下了后遗症。
1984年春,为开发第二代注塑鞋,他与几位副厂长和技术人员先后到13个省市进行考察,主持制定了研制仿革注塑凉鞋计划。由于过分劳累,导致喉部原有的病症更加严重,最后说不出话来。手术后住院治疗才1周,他便回到科研现场。不能说话,便用笔指挥。就这样,率领干部职工将全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保证了仿皮凉鞋试制成功并按期投入生产。产品投产后,当年创利税30多万元,获地区科技进步成果奖。
1988年是鞋厂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可也是他家庭多难、负担繁重的一年,他姐姐不幸患胃癌住院,母亲也因患脑血栓偏瘫住院,一家医院同时住着两个亲人,他硬咬着牙没影响工作。两个亲人住院费4000多元,他一人就承担了2500元。为给亲人治病,他卖掉老家的三间房子。1988年,刘洪明与副厂长和各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年底全部兑现,多者获年奖4000多元,可刘洪明仅拿了1200元奖金,低于全厂平均数。由于企业经济效益突出,县委、县政府按承包合同兑现给刘洪明奖金2.9万元。当外界私下议论他所得奖金如何安排用场时,他主动向国家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13478元,其余全部用于企业生产。
刘洪明关心群众。他为23名大龄青年牵线搭桥建立了家庭;他安排了65名职工子女上学。每年农忙季节,他都成立帮工队,为家在农村的职工收种责任田。1981年全厂人均收入只有360元,1988年增加到2370元。哪一个工人不高兴!哪一个工人不感激刘厂长!1988年发奖大会上,几个老工人突然抬着一块绣有“为鞋厂腾飞历尽艰辛,待职工一片慈母之心”的横匾上台送给刘厂长,全场爆发出“哗、哗”的掌声,工人们的眼眶湿润了。
刘洪明凭着无私奉献的精神,带动全厂干部队伍进行思想作风建设,产生了心悦诚服的内在感召力,使企业充满活力,经济效益连续7年增加,累计创利税1055万元,等于赚回1981年前的42个鞋厂;职工由41人发展到1500多人,在全国列于大型布鞋、旅游鞋生产厂家。1988年经济效益绝对数列全国同行业第一名,在全国同行业率先升为国家二级企业。
198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刘洪明“全国致力改革者”称号,并颁发了“五一”劳动奖章和证书;1986年他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1988年被轻工部授予“全国轻工业劳动模范”称号;今年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山东沂南县 鲁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