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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工作要有一个新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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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1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工青妇工作要有一个新发展
今天,本报公开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三大群众组织建设的重要文件。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应当认真学习,坚决贯彻。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泉源。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依靠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的根本路线。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群众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视群众组织的建设和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工会、青年团、妇联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工、青、妇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新的环境、新的问题,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这些组织的领导,各地做了很多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三大群众组织继续团结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通知》总结了长期以来我们党领导群众组织的经验,特别是近10年来的新鲜经验,对工、青、妇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和一系列重要的规定。学习和贯彻好《通知》,必将使工、青、妇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使它们在我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领导的组织很多,有政权组织、军事组织、经济组织等,其中群众组织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一环。如果一方面讲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却忽视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客观上必然会削弱党的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如何使这些群众组织把群众团结得更紧密,如何使“桥梁”更通畅,“纽带”更牢固,“支柱”更坚实,是各级党组织应当经常注意研究的问题。
我们的力量在于群众,群众的力量在于组织。只有善于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才能把我们的事业顺利推向前进。当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使国民经济克服暂时困难,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同时,要深入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粉碎国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阴谋,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对于进一步稳定形势,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应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工、青、妇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自觉性,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这方面的工作切实抓好。
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应当通过这些组织更积极、更活跃、更有成效的工作体现出来。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要使这些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绝不是束缚广大工、青、妇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不是要使他们变得谨小慎微、缩手缩脚。谨小慎微、缩手缩脚不利于群众工作的开展,因而也就不利于加强党对群众的领导。几年来由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够一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使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必须警惕和防止任何企图摆脱或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另一方面,我们应当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同密切联系群众是完全一致的。工、青、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要注意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更广泛、更密切地联系群众上多下功夫。要切实代表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谋利益。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就会失去自己存在的根据。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到自己所组织或联系的群众的特点,注意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密切同广大群众的联系,真正成为深受群众拥护和信赖的群众自己的组织。
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党的领导下,多年来不但在我国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政治生活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10年来,它们不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这方面,工、青、妇作为有广泛基础和影响的群众组织可以发挥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在自己组织内部继续充分发扬民主,另一方面,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多做贡献,是工、青、妇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发挥工、青、妇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通知》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近几年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进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社会主义民主的意识大大增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大为提高,这是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表现。对群众的这种积极性一要爱护,二要引导。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工、青、妇组织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去做,就会使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沿着正确的方向、通过正确的途径发挥出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跨入90年代,我们民族、我们国家面临着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的艰巨任务。这个任务,落在中国共产党的肩上,落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肩上,落在每一个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人肩上。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必将使我们党的群众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进一步调动各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一心,更好地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实现我们的共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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