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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召集基层党委工会干部座谈贯彻中央《通知》 工会要在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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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总召集基层党委工会干部座谈贯彻中央《通知》
工会要在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新华社记者徐克洪、本报记者张国荣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邀请部分在京的基层党委负责人和企业工会干部,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进行了座谈。
参加座谈的全总领导同志有倪志福、于洪恩、郑万通、薛昭鋆等。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通知》的发出,是我国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北京市丰台区菜蔬公司工会主席郭志存说,党的十三大和全总十一大以后,我们基层工会干部都盼望党中央能够发个文件,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这样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工会工作更好地纳入党的工作和法制轨道。这次中央发出《通知》,使我们基层工会干部更加明确了方向。
到会的北京汽车工业联合公司、京棉一厂、解放军3501厂续伯聪、吕实豹、刘福贵3位党委书记,结合本企业实际谈了学习《通知》的体会,认为实行党的统一领导与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二者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偏废。党委要注意加强对工会工作思想政治上的领导,把握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但同时绝不能忘记工会是群众性组织而不是党组织的一个职能部门这个特点。党委不应直接干预工会的日常事务,不能搞党群不分,包揽一切,以党代群,要支持工会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工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张建业、邓秉哲、何恩兰、高士贵等几位企业工会主席认为,贯彻中央《通知》精神,工会干部应做到思想上坚定不移,行动上主动争取,工作上独立自主。首先要树立坚定不移地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的思想;行动上要做到主动争取和依靠党的领导,做到重大事项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征得党委同意,工作上要争得党委支持;再有就是要依据工会的职权和工会组织的特点大胆开展工作,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广大职工,使工会成为职工真正信赖的组织。
参加座谈的同志在谈到工会的维护职能时一致指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应有符合工人阶级总体利益的大前提,离开工人阶级总体利益谈维护,将使工会工作迷失方向。
全总副主席郑万通说,《通知》对此做出了科学的结论。工会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这不仅是党对工会的要求,更是职工群众的迫切要求。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于洪恩最后说,中央《通知》提出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和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一系列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它是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指导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通知》的要求,对于推动工会工作的蓬勃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工会的基础在基层。广大职工生活、工作在基层,各级工会干部都要深入基层,为基层服务,努力把基层搞活,使广大职工知道工会要干什么,在干什么,积极投入到工会活动中来,形成一个热气腾腾、生龙活虎的局面。
据了解,全总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贯彻中央《通知》精神的实施细则,以便各级工会组织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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