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我代表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上强调 必须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我国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作出贡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2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上强调
必须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我国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作出贡献
新华社日内瓦9月11日电 出席《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4次审议会的中国代表团今天在这里指出,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不但要防止核武器的扩散,更重要的是必须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中国代表团团长侯志通大使向大会提交了中国关于不扩散核武器问题的《基本立场文件》。中国代表团说,自197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生效以来,在防止核武器扩散和维护世界和平和稳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条约》对核武器缔约国和无核武器缔约国规定的义务失之平衡,也没有规定禁止在无核武器国家领土上部署核武器。这是《条约》的主要缺陷。
中国代表团说,中国政府奉行不主张、不鼓励、不从事核武器扩散、不帮助别国发展核武器的政策。中国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作出了贡献。
中国代表团认为,《条约》确定的三大目标,即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是互相联系和不可分割的。中国主张防止核武器的扩散,同时认为,防止核扩散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过程中的一个措施和步骤。
在谈到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这一目标时,中国代表团认为,拥有最大核武库的美苏两国必须切实履行它们的特殊义务,率先停止试验、生产和部署核武器,并大幅度削减它们在国内外部署的各类核武器。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四次审议会是8月20日在日内瓦开始的,定于9月14日闭幕。中国第一次派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审议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