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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颁布航空运输服务方面 罚款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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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3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民航局颁布航空运输服务方面
罚款暂行规定
本报讯 中国民航局最近颁布的《关于航空运输服务方面罚款的暂行规定》,从9月1日起在民航系统内部实行。
暂行规定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国内航空客货运价、扰乱航空市场;擅自向旅客、货主收取劳务费、手续费或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航空运输规章制度办事、失职、渎职,造成运输事故;不按规定管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仓库保管和运输期间行李、货物丢失或被盗;在航班有可利用座位、吨位,又有客货情况下,不出售客票或收运货物,造成人为的航班缺载,使被代理的航空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旅客、货主因受到不公正待遇或遭到损害,向民航当局或其他部门投诉,经查实是航空运输企业责任以及由于企业管理不善,企业人员有内外勾结,倒卖客票、利用职权,向旅客、货主索贿受贿和私分偷拿机上供应品等行为的,由地区管理局对所在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实行处罚。罚款金额从5000元到3万元不等。            (李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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