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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统一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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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3
第6版(国际)
专栏:答读者

  德国统一条约
问:解决德国统一的外部问题的“2+4”外长会议最后一轮会议已经结束。与会的6国外长签署了德国统一条约。请介绍一下这个条约。
         北京 晓声
答:德国统一条约共有10条,内容涉及边界、德国军队数量、苏联驻军过渡期、四大国权利等问题。
条约在前言中指出,所有有关国的安全利益都将得到尊重,德国将为欧洲的和平和稳定作出贡献。
条约规定,德国的最终边界是两个德国的现有边界,德波边界也将在一项有国际法约束力的条约中得以确认,德国将来也不对任何国家提出领土要求。条约说,统一后的德国放弃生产和拥有原子、生物和化学武器,军队将缩减到37万人。在涉及苏联从现今民德领土上撤军问题时,条约规定,苏军将于1994年撤退完毕。在过渡时期内,德国在现今民德领土上只部署不隶属于北约系统的大陆防御部队;过渡时期之后部署在民德的北约部队不得携带核武器。
根据这个条约的规定,统一后的德国获得对内对外事务的完全主权。鉴于条约有待各国批准后才能生效,四大国将签署一项文件,自10月3日起暂停实施四大国对德国的权利。这样,德国从10月3日统一之日起实际上就获得了完全的主权。         (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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