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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动员农村妇女参加合作互助组织,继续培养更多的妇女丰产模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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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15
第2版()
专栏:

大量动员农村妇女参加合作互助组织,继续培养更多的妇女丰产模范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生产部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在今年三月和六月,奖励了两批一九五一年度的农业丰产模范,其中有李田英、冷月英、崔玉霞、李竹青、蓝陈香、何四祗、黄庆芳等七名妇女模范。这证明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新中国的妇女已经挣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奴役和压迫;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以及社会生活中获得了和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已经有权利和男子完全平等地参加到祖国的建设事业中,并受到同样的重视,获得同样的光荣的奖励。这些受到奖励的妇女丰产模范,给广大劳动妇女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使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并组织起来,发挥集体的力量,热烈投入爱国增产竞赛运动。
妇女丰产模范们获得这样的荣誉,主要是由于她们发挥了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参加和领导了劳动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因而能够发挥群众集体力量,运用群众集体智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创造丰产纪录。妇女丰产模范们的成功事迹,证明了组织起来互助生产,比分散的个体生产,对妇女解放事业更为有利。首先,在互助生产的基础上,便于有计划地实行合理分工,使妇女完全有机会担任自己的体力所能胜任的工作,并便于交流生产经验,学习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同时,在互助劳动的条件下,也便于运用集体的力量,解除妇女在生产中的特殊困难(例如组织各种托儿互助组织,解决妇女在生产中带孩子的困难),并使妇女有更多的机会提高政治文化水平。这些事实证明,组织起来参加农业互助合作组织,不但能够充分地发挥妇女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效能,完成增产任务,而且是农村妇女走向彻底解放的必由之路。
我们希望妇女丰产模范们,巩固已有的成绩,不骄傲,不自满,在政治上、组织上、技术上不断地提高自己,争取在一九五二年的增产运动中创造更高的丰产纪录,争取更大的光荣,并向广大农民介绍自己先进的经验,教育和带动群众,参加合作互助组织,努力增产,协助当地政府培养更多的丰产模范。
我们号召广大的农村妇女群众们,向妇女丰产模范看齐,学习她们“组织起来”,参加生产,提高产量的经验。过去没有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们,要积极地参加农业生产,不仅参加辅助劳动,而且要参加主要劳动。没有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妇女们,要积极参加合作互助组织,树立劳动光荣和集体劳动的思想。已经参加合作互助组织的妇女们,要更加发挥集体互助的精神,巩固和提高原有的合作互助组织,努力学习生产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积极性和劳动效率;并运用集体互助的力量,解决妇女特殊困难,保护妇女应得利益。最后,希望全体农村劳动妇女们,紧密地团结起来,和广大农民群众在一起,热烈响应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增产节约的号召,改进技术,深耕细作,及时防治和消灭病、虫、旱、涝等灾害,为完成一九五二年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任务而斗争。
各地妇女联合会应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推广妇女丰产模范组织起来实现丰产的经验,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学习先进丰产模范的榜样。对于已经涌现出来的丰产模范,要经常教育她们,提高她们的觉悟,帮助她们解决具体困难,使她们的成绩能够日益巩固和逐步提高。还要有计划地大量地培养新的妇女丰产模范,争取在一九五二年的全国丰产模范中,出现更多的新的妇女丰产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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