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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德睦邻伙伴合作条约草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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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4
第6版(国际)
专栏:

  苏德睦邻伙伴合作条约草签
新华社莫斯科9月13日电 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和联邦德国外长根舍13日在莫斯科草签了苏德睦邻伙伴合作条约。
据塔斯社报道,苏联外长把这一条约称作是一个转折性的文件。
他在说明这项条约的内容时说,条约重新确定在安全问题上的关系,排除了首先使用武装力量对付对方。如果苏联或德国遭到别国侵略的话,双方中的一方拒不向进攻者提供军事援助或其他协助。条约规定了严格尊重权利和利益、确定足够防御的水平和通过磋商解决争端的原则。
苏联外长指出,条约的宗旨是发展欧洲安全合作进程,在欧洲建立统一的法律、经济、文化和信息环境。
根舍说,这项条约为进一步扩大德苏关系打下可靠基础。
双方商定条约有效期为20年,并可延长。这项条约将于10月3日德国统一之后再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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