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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法院开展行政审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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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市各级法院开展行政审判
本报讯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4年来,共审结案件165件。其中,有38.2%是维持行政机关决定;52.1%是原告主动申请撤诉;由于行政机关决定错误,法院判决撤销的占9.1%。案件涉及到土地、治安、城市规划、工商、环保、林业、食品卫生、医疗事故、药品管理、物价、外汇管理、税务、计量、商标等14种类型。
目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18个区、县法院均已全部建立了行政审判庭,共配备审判人员92人。行政审判人员先后走访了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城市规划、卫生、海关等10多个行政机关,调查了解它们的执法情况,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全面实施行政诉讼法创造了条件。
北京市审判机关还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拟定了《行政案件审判规格及内部流转程序》,《行政诉讼案卷立卷办法》、《行政审判庭目标管理责任制》等规定,使审判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以适应行政诉讼法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需要。(学磊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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