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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纪律和治理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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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24
第7版(理论)
专栏:

  财经纪律和治理整顿
汪兴益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大力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并指出,“在治理整顿期间,尤其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这件大事。”这是一项非常正确而及时的决定。严峻事实表明,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既侵吞了应交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腐蚀了不少干部职工的灵魂,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地影响了廉政建设。客观情况要求我们,必须下决心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作为促进治理整顿,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来认真抓好。
财经纪律是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并以法令形式颁布的财经领域的各种法规和制度。它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经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指导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有秩序进行的重要保证。我国财经纪律的范围较广,其主要内容有:不得擅自扩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得乱挤乱摊生产成本、营业外支出和任意提高各项专用基金、各种津贴、补贴标准,不得偷漏、擅自减免、拖欠或挪用应上交国家的各项收入,不得弄虚作假、虚盈实亏、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财、滥发奖金实物,要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游山玩水、铺张浪费,不得擅自违反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等等。
财经纪律严格与否,是党纪、政纪执行情况在国民经济运行各环节中的反映。它的正确执行,有利于国家职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全面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治理整顿期间,强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更具有特殊的积极效应。这种效应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可以缓解治理整顿的难度。由于多种因素的长期积累,治理整顿工作有相当的难度。财经纪律涉及面广,渗透在国民经济所有领域和细胞之中,同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运行机制是否科学与合理息息相关,如果国家财经纪律在执行中不走样和不扭曲,那么治理整顿的难度必然会相应缓解。二是能促进治理整顿的深入。治理整顿是要从根本上把经济环境的混乱情况治理好,把扭曲的经济秩序整顿好,从深层上理顺国民经济中的各种调控机制。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克服经济环境中的混乱现象,对矫正经济秩序中的扭曲关系,可以起着“契机”和“引爆”作用。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是衡量治理整顿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治理整顿要达到的六条主要目标,《决定》讲得非常清楚。六条主要目标,条条都与财经纪律直接相关。由于财经纪律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同治理整顿的内容紧密相联,因此,要保证治理整顿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上下大功夫,坚决克服财经纪律中的混乱和扭曲现象。不可能相信,财经纪律非常混乱,治理整顿能够顺利进行。所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状况如何,对治理整顿的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衡量价值。
严格财经纪律促进治理整顿应如何着手?我认为当前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强化法治观念,立法同执法结合,自觉服务于治理整顿。社会主义财经法规和纪律,是调整国家经济主管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和公民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直接实现经济管理的有效工具。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为治理整顿创造有利条件。围绕治理整顿,要加强《税法》、《财政法规》、《成本管理条例》、《会计法》等法律知识的经常性宣传,使人们在经济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要对财经领域中违法乱纪和混乱现象,自觉进行治理整顿,不怕亮丑,不怕揭短,真正做到兴利除弊,扬长避短。当然,在日常业务交往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正常开销同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二者必须严格区别开来。
其二,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坚持服务同监督结合。各职能部门应通过服务与监督的紧密结合,强化本身的管理职能。对治理整顿中的各种宏观调控,要自觉接受并很好加以运用;对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要大胆进行检查监督,主动为治理整顿配套服务。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物价、金融、监察、司法等部门,共同担负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艰巨任务,特别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的财经纪律监督网,把服务与监督工作同各单位的责、权、利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群体服务和监督的作用。要克服监督部门不协调,监督制度不落实,监督手段不得力,监督分工不明确,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措施不完善,监督机制不能高效运转的弊端。财会人员是财经纪律服务与监督的骨干和前哨力量,要搞好治理整顿,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对于确实不接受监督而又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各职能部门还要注意抓好职工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不仅敢服务敢监督,而且会服务会监督。
其三,领导干部要加强责任感,做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的表率。不少事实证明,有些单位滥发钱物,化挤冲摊成本和偷税漏税,截留国家收入等违法乱纪问题,往往是有关领导干部直接或间接表态干的。一个单位财经纪律执行好坏与否,同单位领导有着密切关系。领导干部决不能满足于一般号召,务必起示范作用。所有部门、企业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执行财经纪律上必须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说到做到。领导干部还应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厂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有利于治理整顿出发,不能光考虑个人和小团体利益。领导做出了好样子,“其身正不令而行”,反之,“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给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管理提供条件,实行经济民主和公开。与此相关,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真正体现人民管理国家和经济的权利。要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与否,同单位领导的升降奖惩挂钩,做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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