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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监察机关认真办案 两年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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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27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内蒙古监察机关认真办案
两年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遵循以廉政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察工作的方针,两年多来,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通过查办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他们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群众普遍关注的大案要案上。呼和浩特市监察局和有关部门对建房、修房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收回了部分领导干部多占的住房,并对一部分干部多占的住房加收了房租。
阿拉善盟阿右旗监察局,在查处旗物资局加价倒卖日产手提式发电机一案中,克服种种阻力,在交通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走访了106户牧民,不但查清了问题,而且从倒卖者手中追回了加价款,退还给买者,维护了牧民的利益。
各级监察机关在查处涉及企业领导的案件时,既严肃政纪,又注意保护企业干部的积极性和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如自治区监察厅在查处内蒙古蒙药厂个别干部贪污受贿17万元重大案件时,不但查处了有关案件的当事人,而且认真帮助企业研究制定摆脱困境的方案,使这家全国唯一生产蒙药的现代化企业从濒临停产的状态中开始出现转机。  
      (沈佳 李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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