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校读后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01
第6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校读后记
胡乔木
逄先知同志写的《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我读过两遍,认为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写得也很好,值得向读者推荐。这里所记载的史料,主要是从1948年到1966年期间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之间的工作关系,既表现了后者如何在前者的指导之下热情地、辛勤地工作,并在政治上迅速地成长,也表现了前者如何对后者的工作严格地要求,亲切地关注和真诚地信任,而在1959年特别是1962年又如何由信任变为不信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他们工作关系密切的时候,他们是怎样重视和努力对社会基层情况尤其是农村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不辞艰苦,不避争论,以及他们怎样对人民疾苦全神贯注,以至于常常寝食不安,至今仍然令人神往。我们也可以看出,他们两人关系的恶化,没有任何私人的原因,完全是一幕政治(就这个词的高尚意义说)的悲剧。因此,这里的记载对于了解由40年代到60年代的毛泽东的思想变化,进而了解这一期间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历史命运,尽管限于一个侧面,其重要性和珍贵性自不待言。至于写得也很好,一是因为内容很真实,主要情节都有书面依据,而不是只凭记记或印象;二是因为作者对所写的事实作了认真的选择,叙事论事抒情都限于他所认为必要的范围内,许多别人说过的事和话都没有写,否则要写成几倍长是不难的;三是因为全文写得很生动很有感情,即使读者对田家英其人其事完全没有听说过,读下去也会感到很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虽然作者并没有打算写某种传记文学。当然,因为作者对田家英很有感情,有些评价不一定人人都同意。这种情况也同样会发生在对毛泽东的评价方面,有些读者可能认为作者太苛刻,有些就相反。而且因为作者的叙述是有选择的,人们完全有理由讨论书中的剪裁和详略是否适宜。不过我想,作者有充分的权利对于事实的各方面作出自己的取舍。
我在立意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曾经想借此机会说一些我对田家英的记忆和观察(过去写过的一篇小文实在太枯窘了,这是由于当时的健康状态太坏,竟无法说更多的话,早想有所补救)。但是现在精力和时间都不允许我这样做。为此我更感谢逄先知同志,他不但写出了如此丰满的回忆,而且允许我在校阅时在正文和注释中加进了少许想说的话。这里只对本文的一些体例加以简要的说明。
(一)本文所引用的资料是完全可靠的,就是说,完全可以查考对证的,包括作者过去的笔记(虽然这还是个人的私产)在内。凡引用时认为需要加的字都用[]号标出,认为不易看懂的地方都另加注释。
(二)本文基本上采取客观叙述的体裁,间或夹入少许评论和抒情的文字,相信也可以一望而知,力求不损害全文的公正性和公证性。
(三)文中涉及的个别的人,为了保存历史原貌,尽量标出真实姓名。所说的历史一般都在距今24至45年前,早已时过境迁,而且所涉及的事实都早已为人们所知晓,相信不再有保密的需要。
(四)文中涉及的姓名如在同一节频繁出现,在重复时一般只用姓,或用第三人称代名词他她,以求行文简洁。这是古今中外行文通例,如著名的李密《陈情表》在提到作者的祖母时就只说刘,“臣欲奉诏奔驰,则以刘病日笃”,“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庶刘侥幸,卒保馀年”的句子,为许多读者所熟知。又如孔曰取仁,孟曰取义,萧规曹随,屈赋朱注,不可胜举。毛泽东在自己的著作中也常用朱毛红军一类说法,在《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不周山注中标明“毛按”。据此,用毛代替毛泽东是完全正常的。这里特地指出,是因为我国读者现在一般还不习惯于把毛泽东简称毛(如同不说卡尔·马克思而只说马克思),好像这是外国人的用法或含有不礼貌的意味。本文中这样用了,只是因为否则全名连用太多,读来势必显得太累赘太沉重,此外当然也想借此提倡一下。文中还有若干处把毛泽东和田家英并列甚或加以比较,这只是本文的题旨使然。既然本文要写的是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而他们两人相处18年之久,大部分时间关系之密切确非寻常,这就很难始终避免把他们并列甚至相比。中国学术史上常说孔老、孔墨、孔孟,也说孔颜。尽管颜回命短,并未留下什么学说,除了是孔子的好而穷的学生之外,没有别的身分。可见决不是一并列就表明两个人的年代年龄相近,或地位身分相近。
末了,作为校读者要对自己所做过的工作的性质申明一下。在校读过程中,曾经作过文字的修饰工作,间或也对本文和注释有所增补,但是决没有对原文所叙述的事实作任何实质性的删改。校读者和作者一样确信,历史是不允许删改的。校读者所作的修饰增补尽管经过作者的同意,但是它们可能引起的是非应由校读者完全负责。校读者认为,自己对本文所做的工作虽然微不足道,却不仅应向作者和读者负责,应向自己的引路人毛泽东和自己的挚友田家英负责,也应向社会和历史负责。
         1989年11月22日
      (原载《求是》杂志 1990年第3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