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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人民调解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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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09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编后

  发展人民调解工作
多年来,活跃在我国城市、乡村的数百万人民调解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心,满腔热忱地为群众排解纠纷,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但是,民事纠纷多种多样,情况十分复杂。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之一,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这就要求当事双方在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发扬互谅互让的团结友爱精神。“让人一着,天高地阔”。否则,纠纷就会久拖不决。民间纠纷如果长期积压,往往酿成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安定。
山东烟台市、河北遵化县、河南孟津县对完善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作了有益尝试。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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