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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残疾人保障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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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1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残疾人保障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今天上午在姚依林副总理主持下,国务院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了这项法律草案,待进行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的内容,规定了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与环境等方面应当担负的责任和开展残疾人事业应当遵循的指导原则。
讨论中,大家认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全社会的支持下,我国残疾人工作在教育、劳动就业、康复、文化、体育、福利与环境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过去几十年里,我国制定的宪法和一些重要法律,都有涉及残疾人的条款;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还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不少经验。在这样的基础上制定出一部关于残疾人保障的专门法律,使残疾人工作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9人出席了会议,5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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