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阅读
  • 0回复

坚持政策稳定 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浙森林覆盖率居大陆之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2
第2版(经济)
专栏:

  坚持政策稳定 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浙森林覆盖率居大陆之首
据新华社杭州电(记者虞云达)最近林业部对浙江省森林资源第2次复查的结果显示,1989年浙江省森林覆盖率已达45.8%,跃居我国大陆各省首位,比1979年增长9.4%。现在全省森林资源已形成了良性循环,森林资源消长相抵,每年可盈余活立木蓄积量177.2万立方米。
浙江林业出现如此可喜局面的基本经验是,坚持政策稳定,不断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浙江省在林业改革中把全省集体山林总面积的70%作为自留山、责任山划给农民,建立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林业责任制。林农有了经营山林的自主权,给浙江林业生产注入了活力,全省重点商品林基地造林在建立责任制之后的1983年到1989年,年均造林33.45万亩,比建立责任制前的1972年到1982年年均造林增加36.7%。近5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4次召开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会议,给广大林农吃下“定心丸”。
在稳定和完善家庭经营林业责任制中,浙江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帮助广大林农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上。浙江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以保护林农山林经营权益为基础的合作造林、联合护林的好经验。目前浙江林区合作造林、联合营林的主要形式有:一是国家与乡村集体或农户合作造林;二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合作造林;三是乡村林场与农户合作造林;四是农户与农户联合造林;五是用材企业与乡村或农户合作造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