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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学中的柱石之作——简评《敦煌变文选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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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敦煌学中的柱石之作
——简评《敦煌变文选注》
任仲
自从90年前敦煌莫高窟古代文物、文书发现以来,对这些文物、文书的研究逐渐形成了一门国际性的综合性的“敦煌学”,而且久盛不衰。1990年初巴蜀书社出版的四川大学中文系项楚教授的《敦煌变文选注》代表着敦煌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一流的学术水平。
在4万多卷敦煌古文书中,最重要的是“变文”。敦煌变文是古代的白话通俗文学作品,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但又很难读懂。难懂的主要原因是:一,原卷抄写的文字错讹极多,用了不少当时的俗字和别字;二,文书中用了大量唐、五代的口语,到今天就很难懂了;三,许多作品取材于当时流传的佛教故事,后世很不熟悉。因此,对变文的注释、解读,本身就是敦煌学研究的重要部分,也是敦煌学研究赖以进行的重要依据。几十年来,很多学者在校注变文方面花了不少心血,解决了不少疑难,但仍有很多未注、未解之处,而且又发生了误校、误注。因此,变文仍然难读。项楚教授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变文的校注、解释工作大大推进了一步。他以渊博的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考据功夫,广证博引,使群疑冰释,而且排除了多种解释的可能性。难懂的变文经他注释后就明白晓畅,使人有“拨开云雾见青天”之感。试举几例。这些例子,即使是普通读者,也会从中看出项楚教授的治学功夫。
变文中有一篇叫《丑女缘起》,原卷中有这么一段文字:“再三自家嗟叹了无计遂罪妆台心中亿佛乞垂加护。”很不好懂。有的学者校注时认为这是段韵文;认为文中的“心”字是“衍文”,应删除;认为“亿”是“诣”(去、到的意思)字之误。因此,校成这样:“再三自家嗟叹了,无计遂罪妆台中。诣佛乞垂加护。”可是,似通非通,仍不好懂。项楚在注这篇变文时指出:这段文字是散文,不是韵文;原文中“叹”字后应当还有一个“叹”字,书手抄写时脱去了一个“叹”,应补上;“罪”是“罢”字之误;“心”不是衍文,不能删去;“亿”当为“忆”,不是“诣”。这段文字应为:“再三自家嗟叹。叹了无计,遂罢妆台,心中忆佛,乞垂加护。”这段文字的意思就豁然开朗了。
另一篇变文《茶酒论》,文中提到“笞脊十七”的刑罚。文字是明白的,难解的是历代刑律规定“笞”(鞭打)和“杖”(打棍子)往往是以十计数的,如十、二十、五十、一百等等,可是这里却是“十七”,而且唐宋笔记小说中提到笞、杖刑罚时,还有七、二十七等,尾数都是“七”,这是为什么?前人都未加注。项楚根据大量古代文献记载指出:古代(至少自唐代起)判笞或杖刑,执行时大都有饶免3下的惯例,因此尾数都是7。这一注解不仅释疑,而且使读者增加了知识。
类似的例子,在《敦煌变文选注》所收的27篇变文的注释中随处可见,显示出本书学术价值。它对其他学者研究敦煌文献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此书一出,海内外学者推崇备至。
项楚教授这部著作的学术成就得力于他广博的知识,也得力于他在文字、音韵、训诂等考据之学的深厚修养。文字、音韵、训诂即所谓“小学”,是研究中国古代文献所必须的工具性学科。项楚教授在注变文时,对“小学”的应用非常精当,令人信服地勘正了变文卷中的大量讹误,正确地注解了原文。他这种“小学”功力,大部分外国敦煌学者是难望其项背的。“小学”又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当今攻“小学”者已很少。项楚教授对“小学”的成功应用,再次证明研究中国古代文献须通“小学”,不通“小学”,很可能会“以讹传讹”。
《敦煌变文选注》体现了项楚教授优良的治学态度,那就是扎实、严谨,又有创见,不拘成说。这种治学态度在今天应大力提倡。目前学术界有少数人学风不正,巴蜀书社出版项楚教授这部著作,不仅是学术上一大贡献,也有匡正学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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