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盗窃犯吴大鹏被台警方遣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2
第4版(要闻)
专栏:

  盗窃犯吴大鹏被台警方遣返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盗窃334万美元汇票的主犯吴大鹏9日下午被台湾警方遣返大陆。
1989年2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丽都饭店分理处发生一起被盗窃334万美元汇票案。经北京市公安机关深入侦察,并通过国际刑警渠道,得到新加坡、瑞士等国和香港地区警方的大力支持以及有关国家和地区金融部门的配合,查明这是一起国内犯罪分子与境外犯罪集团相勾结,在国外提取巨款的国际金融大案。案件的主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职员吴大鹏作案后潜逃至台北,被当地警方以违反台湾有关规定罪名逮捕判刑,今年10月8日刑满。
根据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关于海上遣返事宜的协议,10月9日下午5时,台湾警方已将吴大鹏遣返大陆。
北京市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吴大鹏的刑事责任。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吴大鹏是由台湾警方遣返大陆的重要刑事犯罪分子,此次遣返将为海峡两岸警方合作打击刑事犯罪开辟新的前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