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我国民族地区边境贸易稳步发展 国家民委负责人说今后还需健全法制加强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民族地区边境贸易稳步发展
国家民委负责人说今后还需健全法制加强管理
本报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边境贸易日益活跃。据统计,1989年全国边贸总额达10.6亿美元。
我国有内陆边境线2.2万公里,少数民族地区占1.9万公里。在绵长的边境线上,有30多个少数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他们语言相通,宗教信仰相同,这种息息相通的联系自古以来就是联系和推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贸易往来的原动力。一千多年来,边民互市、边境贸易就是两国边民贸易往来的主要形式。
据国家民委介绍,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民族地区情况以及相邻国家社会制度、经济发展层次的不尽相同,形成了我国民族边境地区各具特色的边贸形式。广西及云南的对越边贸基本上是以边民互市、以货易货的形式进行。云南对缅边贸则以边民互市、地方贸易和边境贸易相结合,并以小额贸易为主。内蒙古自治区及东北三省的对蒙古、苏联、朝鲜边境贸易已从边境城镇、地区间由专业公司经营的一次性小额贸易发展成省、区、地州间的长期稳定的规模贸易,并由单纯的易货贸易发展成为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合作项目开始从服务行业的合作转向生产领域,从接壤的边境地区转向腹地。
近几年来,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品种已由最初的几种、十几种,增加到生活用品、轻工、纺织、服装、百货、五金等上千种。
据了解,为鼓励民族地区边境贸易的发展,一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还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了有关的暂行规定。1987年西藏自治区政府颁布了《关于发展同邻国贸易的暂行规定》,改变了由国营公司独家经营的做法。去年,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在黑河、同江、绥汾河三个口岸城市建立“兴边通贸”试验区,并给予优惠政策。
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欣说,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对于维护安定团结起着重要作用。今后还要继续努力,从健全法制和法规、加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搞好边境贸易。            (吴小军 董宏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