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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名片应纳入特种行业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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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4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印制名片应纳入特种行业管理
9月26日《法制日报》发表一检察干部的文章说:许多经济纠纷案件,都有贪污、诈骗和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利用“名片”等假身份证明招谣撞骗,进行犯罪活动的事实。在名片上,有的自命某贸易公司的经理、总经理,有的标榜是某工厂的供销科长、厂长。那些善良诚实的人信以为真,与其洽谈生意、签订合同,放心大胆地进行经商贸易。到后来,这些名片上印有经理、董事长、厂长头衔的人,大都是皮包公司、买空卖空的骗子,被害人上当受骗后叫苦不迭。
一些印制名片的个体户毫不隐讳地说:“我们经商作买卖,就是为了挣钱,我们又不是公安机关,凭啥审查顾客的身份。再说,要那样做,我们的生意就难干了。”可以看出,由于缺乏这方面的规章,印制名片的个体户的经营思想又有问题,他们在为顾客印制名片时,只讲价钱,不核查印名片者自称的头衔。
文章作者认为,有关部门应把印制“名片”等身份证明的行业,纳入特种行业严加管理,印制名片者应出示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工作单位、职业身份、介绍信等,这样对减少经济犯罪和发现犯罪会大有好处。(蒋文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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