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划走”了什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7
第2版(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划走”了什么?
立人
前几年较少见到的平调现象,近来在一些地方又有所闻。一些部门“巧用”某种借口,把经营得好的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乡镇企业划到自己的麾下,有的甚至硬行改变其所有制性质,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担忧。
历史上我们曾有过多次这方面的教训。如某个时期搞的“一平二调”,把明明是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硬是变成“全民”所有,然后随意抽走,任意调配;有的虽然名义上没有改变这些财产的所有制性质,但却有意无意剥夺了财产所有者农民的权利,结果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人们对此当是记忆犹新的。今天,这类现象虽然只是发生在局部地区,但因有历史教训在,所以更应当引起人们注意。
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本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所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保护和支持农民发展各项事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这既是对农民的尊重,也是对客观规律的尊重。实践证明,这些政策是正确的、英明的,是我们多年来从理论到实践探索的结果。少数地方某些部门划走农民辛辛苦苦办起来的企业,看起来是几个企业的归属问题,实际上它关系到对农民的态度,关系到农民的积极性,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的稳定,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千万轻视不得。
加强行业管理,无疑很有必要。但究竟怎样管法,却很值得研究。前不久国务院颁发了《中国乡村集体企业条例》,要求各行各业帮助和扶持乡镇企业健康发展,行业管理应该是规划、引导、服务,而不是简单地“划走”。有些部门以“不给原料、不发许可证、不准参加行业活动和企业等级评定”等相要挟,显然更是对“行业管理”的一种歪曲。要知道,乡镇企业不光是农民的事业,它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和稳定,也是全国的事业。李鹏总理最近在一次会议上告诫搞工业的同志说,“大家时刻不能忘记中国是有8亿农业人口的大国,农业是经济的命脉,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当为更多人所牢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