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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与“过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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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7
第5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反正”与“过正”
谷长春
温度、力度、速度等等的变化,可以改变物质的形态、结构和性能,认识这个“度”,特别是把握“临界度”是科研、生产中的重要一环。这是自然科学方面的“度”。客观事物的质与量的矛盾统一,是哲学意义上的“度”,这个“度”就更有普遍意义了。凡事都有个“度”,要使事情办得好些,就要“适度”,不可“过度”,过犹不及。
泼洗澡水连同孩子一块泼出的思想方法,没少让我们吃亏。在总结改革中出现的某些失误的经验教训的时候,不难发现,在许多问题上带有“矫枉过正”的征象。
我们的改革,是在否定“文革”的背景下发端的。“十年文革”以“神圣”的名义倒行逆施,亵渎了真理。我们正是以“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开了改革的先河。归根结蒂,改革十年,其伟大成就,恰是恢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结果。然而,如果在某些时候、某些问题上离开了这条思想路线,就不是“反正”,而是“过正”,势必出现失误。生产力标准理论的提出,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但有的同志曲解了这个理论,以地区或部门的单元生产力的指数为标准则常常混淆了是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其间却也出现了忽视计划性,片面强调市场作用的现象;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人想照搬西方民主来解决中国的问题;当我们重新强调吸收世界优秀文化之后,则冒出了否定传统文化、宣扬民族虚无主义的倾向。其他如恢复马列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与鼓吹“一切向钱看”,保护人们正当的个人利益与“为个人主义正名”,鼓励正当的人生追求与主张“自我中心”等等,恰恰是与过去“对着干”、“走极端”的思维方式一脉相承。
坚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理论探讨上诸如此类的失误,一些人之所以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和错误理论导向的影响,是与“矫枉必须过正”的思想和情绪有关。
“矫枉过正”,出自《后汉书·仲长统传》的《理乱篇》,又作“矫枉过直”。矫,正也;枉,曲也。是说扭直弯曲的东西扭过了头,又弯到另一边去了,以喻纠正偏向过了头则效果适得其反,原意显然是“矫枉”不应“过正”。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对“枉”与“正”有根本对立的标准。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针对地主阶级对农民运动的诬蔑,辩风犀利地提出“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其本意是十分清楚的。
如果是以客观真理为标准,那么,“过正”与“不及”则属谬误。“不及”不足以“矫枉”;“过正”则会由一种“枉”转到另一种“枉”。真理向前跨进一步就是谬误,是谓“过犹不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指出:“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解放思想就是从错误思想束缚下,解放到马克思主义真理的轨道上来。
变革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辩证的“扬弃”的过程。抽象、片面地强调“质变优于量变”,是形而上学的直线思维的表现。清除“左”的影响不能凭感情和情绪,要凭理性思维,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社会主义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调整、自我完善。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上说,我们要的是“拨乱反正”,而不是“矫枉过正”。矫枉过正,过犹不及,勿忘教训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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