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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中东对策与海外派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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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7
第6版(国际)
专栏:

  日本的中东对策与海外派兵
本报记者 于青
10月12日开幕的日本第119次国会,舆论界称之为“中东国会”。这是因为本次国会将审议政府提交的联合国和平合作法案,焦点是向海外派遣自卫队问题。
联合国和平合作法(简称“合作法”)酝酿于8月间。日本先是推出以“出钱给物”为主要内容的中东对策第一套方案,继而又酝酿“出人”,尤其是派自卫队问题。因顾虑到现行宪法和自卫队法是派遣自卫队去海外的障碍,有些人便主张修改宪法和自卫队法。后又几经推敲补充,至本次国会开幕时,合作法最终方案才提交国会审议。
合作法中提出,派遣和平合作队去海外的目的是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其主要任务是监督停战、修理运输和通讯设备、从事医疗和救援灾民活动等;和平合作队的成员来自国家公务员,其中规定,自卫队员可以保留身份,兼任和平合作队队员,可以携带护身的小型武器。
合作法问世后,即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应。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它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因此将自卫队员派往海外,显然有违宪法。此间舆论分析认为,合作法之所以引起诸多指责和疑问,此是其一。其二,战后日本政界曾多次讨论过派遣自卫队去海外的问题,无论是政府官员表态,还是国会决议,都明言禁止出动自卫队去海外。
舆论调查表明,多数日本人反对派遣自卫队去海外。自民党内也有异议,前官房长官后藤田正晴表示,不希望看到年轻人再次走上过去的老路。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发表声明,抗议政府利用中东危机,策动海外派兵。
本次国会会期30天,合作法是近年少见的重头法案。该项法案能否在国会通过,眼下形势还不明朗。
海部首相在本次国会开幕式的政见演说中表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面临战后最大的考验。”
看来,本次国会的内涵,不是简单用“中东国会”可以概括的,因为它事关战后日本国策是否转变。(本报东京10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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