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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铁路公安局来信报告 杀妻犯姜宝春已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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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24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东北铁路公安局来信报告
杀妻犯姜宝春已判死刑
编辑同志:五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刊登了绥化铁路工人家属杨绪琴的来信,该信对绥化铁路公安段干事姜宝春杀害妻子曹国祯案所提到的情况都是事实,对于处理该案的意见也是正确的。
姜宝春今年三月二日在绥棱站附近行凶后,三月三日黑龙江省海伦县公安局即在海伦铁路公安驻在所把姜犯逮捕,三月四日押送绥化铁路公安段调查讯问。因证据确凿,姜犯对杀害妻子的罪行供认不讳。我局于三月十七日批准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关于开除该犯并送法院依法严办的决定。同时,我们又把全部案情和处理意见报告中央铁道部公安局,并根据中央铁道部公安局指示,建议人民法院判处姜犯死刑。(编者按:据绥化铁路分局政治处组织科来信说,党的组织已于三月七日决定开除姜犯的党籍。)绥化铁路公安段于三月二十九日把姜犯解送绥化县人民法院法办。现在,绥化县人民法院已经黑龙江省人民法院批准,把姜犯判处死刑。姜犯的父亲姜锡焦也已经被逮捕法办。
东北铁路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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