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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伦理道德的几个理论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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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19
第5版(理论)
专栏: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笔谈

  关于伦理道德的几个理论问题
罗国杰
内容提要
●十年改革的经验或教训都已证明,价值导向不同,就必然意味着一系列政策、路线乃至制度的根本不同。而伦理道德的价值导向,又居于一个特别重要的地位。这几年在这方面的分歧和争论,归结起来,就是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与个人主义的价值导向的分歧与争论。事实上,社会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关系,是一种血肉不可分离的关系;而资产阶级思想家也往往将个人主义与资本主义视为同等意义的概念。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求从社会关系中去寻找道德的本质。离开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基本前提,就不是在讲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我们实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唯一的选择,就是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包括我们的优秀传统道德文化。
伴随着十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走过了一条从新生到蓬勃发展的道路。从总的状况看,这十年来人们在伦理道德的诸多理论问题上是卓有建树的,这些理论对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毋庸讳言,这些年来在伦理道德领域也出现了一些背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错误观点,而且其中一些观点对社会的道德状况产生了或大或小的消极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造成近些年道德实践领域中道德滑坡现象的理论根源之一。
关于价值导向分歧
十年改革的经验或教训都已证明,价值导向不同,就必然意味着一系列政策、路线乃至制度的根本不同。这些年来在意识形态领域内所发生的风风雨雨,说到底,都是围绕着价值导向问题来展开的。而在价值导向问题上,伦理道德的价值导向,又居于一个特别重要的地位。如果我们到今天仍然意识不到伦理道德的价值导向与我们国家将要走什么路的问题的重大关系,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从战略的高度来反思这几年道德滑坡的教训,也更不可能从战略的高度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这几年伦理道德领域内价值导向问题上的分歧和争论,归结起来,就是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与个人主义的价值导向的分歧与争论。这种分歧与争论,在一开始就是从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出发的。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随着国际国内大小气候的变幻,这一分歧和争论更加明朗和尖锐起来。从今天反思的立场上看,在伦理道德的价值导向问题上,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根本上,这是两种对立的意识形态的争论,即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的争论。只不过这种性质的争论,是通过价值导向的方式在伦理道德领域内表现出来的。
事实上,集体主义原则是在社会主义整个历史运动中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社会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关系,是一种血肉不可分离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在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那里,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是同等意义的概念。我们也认为,集体主义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及思想文化学说的基本理论之一。
同样,个人主义则是在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发展、完善起来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资产阶级思想家往往将个人主义与资本主义视为同等意义的概念,甚至明确指出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个人主义既是资产阶级的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又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及思想文化学说的最核心的思想。
从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各自的历史命运中可见,那种从善良的愿望出发,试图将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嫁接起来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观点,至少是一种不现实的糊涂观点。归根到底,个人主义只会对社会主义事业本身造成危害,而且会通过价值导向的方式,最终将社会主义引向资本主义的轨道。国际帝国主义在和平演变的战略中,为什么要使用以个人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这一武器,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同志深刻反省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伦理学界,凡是主张、提倡和赞扬个人主义的人,就一定是反对社会主义、拥护资本主义的。一些同志之所以主张、提倡和赞扬个人主义,还可能出于一些复杂的原因。但是,无论怎样,从整个社会背景和社会思潮的流向来看,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争,本质上确实反映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这个大原则,应当为我们每一位坚持社会主义立场的同志所理解。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混淆界线、放弃原则,我们就会迷失方向。
有些同志之所以认为个人主义有一定积极意义,大概是出于对个人正当利益的考虑,觉得个人主义以个人为中心,有利于实现个人正当利益,甚至可以“弥补”集体主义的“不足”。
对这个问题也应当进行深入的思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下,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维护个人的尊严、价值和权利,促进个人的进步和发展,本来就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应有之义。因此,个人正当利益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我们决不可能靠为个人主义“正名”来实现个人正当利益。我们之所以反对个人主义,除了上面提到的价值导向的原因之外,还有个人主义同利己主义相互认同的问题。在我们国家,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相互认同,已不是理论上可不可能的问题,而是在实践上已造成了极大危害的问题。这几年的道德滑坡,这几年的严重的腐败堕落现象,这几年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所弥漫着的那股铜臭味,难道同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之间的相互认同没有关系吗?
因此,如果为个人主义“正名”,不但难于解决已趋于紧张的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的矛盾,而且可能进一步加剧这种矛盾。倘若我们这个社会陷入一种“人对人是狼”、“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泥潭中,倘若人们都是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只顾一己私利,那么,中国还有什么希望可言?中国的社会主义及其现代化事业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关于道德的本质
现在人们在道德本质的题目下争论得最多的,就是道德的规范性、约束性与主体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这里必须首先解决一个出发点问题。
这个出发点是什么?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一种物质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的主观的、天生的理性、人性或人的本能、欲望的冲动。我们讲了这么多年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要求从社会关系中去寻找道德的本质,即寻找道德起源的根据,寻找道德的发展及其规律性的根据,寻找道德的功能及其起作用的根据,等等。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个基本前提,就不是在讲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在道德的规范性、约束性与主体性的关系问题上,如果是从道德的本质上来立论的话,就必须首先回答:究竟是从什么前提上来理解道德的本质的?若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是从社会关系,是从经济关系、利益关系的角度出发,那么,道德的本质当然会表现出一种规范性与约束性,而不在于什么抽象的个人的主体性,尤其不在于将这种个人的主体性定义为一种个人的需要、欲望和冲动。
这里讲的道德的规范性与约束性,决不是什么对个人欲望的“消极防范”,更不是封建禁欲主义,而是一定的社会物质关系对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们的一种客观必然性制约,是一定的社会整体利益即人们的共同利益对个人利益、个人欲望的一种客观要求和价值导向。
因此,讲道德本质的规范性、约束性,决不是把道德描绘成面目狰狞、扼杀人的个性的怪物,而是强调道德的最基本的社会功能: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这种调节是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方式来实现的。人们的这种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能力的获得,并不是靠本能遗传,而恰恰是个人对社会约束与社会控制的认同。道德价值的最终根据,不是在个人的本能中,而是在社会的物质关系中。
那么,道德的主体性的概念是不是可以接受呢?我认为,可以接受的只能是经过分辨的、具体的道德的主体性概念,而不是笼统的、抽象的道德的主体性概念。
首先一个问题是,道德的主体,并不只是个人,尤其不是那种脱离社会关系的、纯抽象的、孤独的个人。个人道德主体只是道德主体的一种表现形式。群体、集体、阶级、民族、国家以至全社会,都可以称之为道德的主体。因此,所谓弘扬道德的主体性,决不仅仅意味着弘扬个人的道德主体性,更不只是为个人利益呐喊。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弘扬道德的主体性,更重要的,是弘扬集体、社会的道德主体性。这里涉及到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的问题,因而在这里产生的分歧与争论,可能预示着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观的分野。
其次一个问题是,什么是道德的主体性?我所理解的道德的主体性,就是诸道德主体在道德实践活动中的主动性。从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道德的主体性,就是道德活动的主体所具有的完善自身、完善他人和完善社会的能动性。对于个人来说,道德的主体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提高个人的道德觉悟境界。因此,归根到底,道德的主体性,就是道德主体在信仰服膺某一道德的前提下,高度自觉地按照这一道德要求去行动,高度自觉地接受这一道德的约束,从而成为一个具有真正德行的人,成为一个具有高尚道德的集体和社会。在这里,道德主体的能动性、主动性,不是去破坏这一道德,而恰恰是去服从这一道德、建设这一道德。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同一个道德系统中,道德的主体性与道德的规范性、约束性,非但不是截然对立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换言之,道德的规范性与约束性,是从道德主体之外表明了道德的性质,即表明了道德对人或人格化的主体的德性要求;而道德的主体性,则是从道德主体之内表明了人或人格化的主体对社会道德的内化和认同,将社会道德的外在德性要求、外在的规范与约束,转化为内在的德性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规范与约束,归根到底,是将道德义务转化为道德良心,将道德他律转化为道德自律。
道德的主体性与道德的规范性、约束性有没有发生矛盾的情况呢?当然是有的,而且还可能很尖锐。但这主要不是发生在同一道德体系内部,而主要是发生在不同的、甚至激烈对立的道德体系之间。例如,集体主义道德体系与个人主义道德体系,它们的规范性、约束性和主体性,往往就是针锋相对的。
关于传统道德文化
反对封建主义,尤其是反对封建主义中那些道德糟粕,这当然是不成问题的。
但是,在道德领域真正地反封建主义,并不简单地在于是否全盘否定过去的道德历史。有些人似乎觉得过去的道德历史中只有“三纲五常”,只有“存天理、灭人欲”,而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东西。这至少是一种缺乏起码的历史知识的表现。在中国悠久的文明史中,传统美德是举不胜举的。例如,我们民族历来强调的那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为他人献身、为民族献身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先人后己精神,那种“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以天下利益为重的整体主义精神,那种“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为正义而不惜一切的高风亮节,那种俯首甘为孺子牛、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善善恶恶的爱憎分明的精神,那种勤劳俭朴、自力更生、诚实守信的求实精神,等等,都是极为宝贵的优秀道德遗产。
究竟要不要继承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究竟该不该对传统道德文化持虚无主义的态度、走全盘西化的路,这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前途的高度来加以审视。
中国作为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理当借鉴其它第三世界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的文化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世界上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尤其是拉美和非洲的第三世界国家,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基本上是照搬西方的模式,以为靠彻底否定自己的传统,彻底照搬西方的模式,国家的现代化就指日可待了。然而,这些国家多年的经历表明,这种做法非但没有使这些国家的发展出现奇迹,而且使这些国家在同西方发达国家进一步拉大差距的过程中,饱受了不停的内乱、严重的腐败和痛苦的贫困的折磨。迄今为止,尚没有一个第三世界国家,以这种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为代价而获得了所谓西方模式的现代化,甚至在这些国家中,尚未出现这种现代化的希望的曙光。正是由于这种极为惨痛的教训,现在越来越多的第三世界国家已渐渐悟出这样一条道理: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
说到底,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论之所以对第三世界国家是一种巨大灾难,就在于其既彻底打掉了一个独立民族国家的自尊心和自强心,也破坏了这个民族国家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使这个民族国家丧失其固有的优势。特别是对我们这个既是文明古国、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来说,要建设一个反对少数人剥削压迫的、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就更必须坚决摈弃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的主张。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实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唯一的选择,就是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包括我们的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中国的诸多问题与麻烦,终究不能靠咒骂我们自己的祖先及其文化遗产来解决。如果我们自己在自己的国家中煽起一股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让这股情绪去毁灭我们民族的自尊心和自强心,甚至以此去乞灵于某种西方模式,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是真正没有希望的。其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哀莫大于一个古老民族的自信心的泯灭。相反,只有弘扬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并赋予它以适应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的新内容,才能更好地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不断焕发广大群众的建设四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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