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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律师履行职务权益经验交流会提出 立法保障律师合法权益 彭真题词:健全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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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维护律师履行职务权益经验交流会提出
立法保障律师合法权益
彭真题词:健全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本报合肥10月19日电 新华社记者张益俊、本报记者张志业报道:我国在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同时,正在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律师在执行职务中的各项合法权益。日前在安徽举行的首次全国维护律师履行职务权益经验交流会,提供了这方面情况。彭真同志特意为这次会议题词:“健全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队伍发展迅速。据了解,由于立法工作的加强,曾经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侵害律师职务权益的行为明显减少。辽宁省以前曾发生过多起粗暴干涉律师履行职务、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事件,其中较严重的有17起。1987年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保障律师履行职务的地方性法规,禁止以任何形式干扰和阻挠律师履行职务,对刁难、侮辱、打击、迫害律师者,要根据情节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法规颁布以后,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事件明显减少。天津市人大除了立法以外,还通过具体工作支持律师执行职务。该市人大常委会曾受理了反映司法机关将律师驱出法庭的3起案件,都给予了认真重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作了妥善处理,有的当面向律师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较好地控制了此类事件的蔓延和发展。安徽省1988年颁布了保障律师履行职务的法规以后,大大提高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积极性。1988年,该省律师参与刑事辩护案7319件,占法院结案数的63%。1989年,律师参与刑事辩护案10359件,占法院结案数的67%。
参加这次会议的法律界人士认为,10年来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在维护律师执行职务权益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历史不长,有关法律还不够健全完善。他们呼吁尽快制定《律师法》,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瑜、司法部长蔡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庆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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