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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马文瑞调查后认为 吉林廉政建设有创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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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政协副主席马文瑞调查后认为
吉林廉政建设有创新
本报讯 全国政协副主席马文瑞从吉林省调查回来后,高兴地说:“吉林省近两年,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抓端正党风和廉政建设是认真的,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取得了一些经验,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现在全省抓廉政建设的‘小气候’已初步形成。”
马文瑞同志前不久到吉林省调查研究,接触了省、地、县一些领导同志和许多基层干部群众。他认为,吉林省抓端正党风与廉政建设的经验主要是: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省委、省政府将它作为三大任务之一,坚持经常抓。省委坚持书记抓班子,常委抓分管战线;省政府坚持正职抓副职,副职抓分管厅局。强调行政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党风建设就抓到哪,并提出了“横不攀,竖不比,认认真真抓自己”、“管住自己,抓好下级”等要求。吉林市委两年来为此召开常委会15次。有的县委今年发的第一号文件,讨论的第一个问题,开的第一个大型座谈会,都是关于廉政建设,动真的,来实的,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辽源市为解决欠款吃喝问题,去年连续进行了6次公款吃喝“大曝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公款吃喝风基本刹住。东丰县针对部分乡干部到村里工作也要坐小汽车“摆谱”,引起群众反感的问题,提出“宁肯干部走得慢点,也要离群众近点”,坚决处理了乡、镇及县里某些部门存在的问题,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吉林省的领导还十分注意支持、依靠和发挥纪检、监察、检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狠抓案件查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已下发有关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规定》等15个文件,加强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有效的约束机制。现在,许多地方和部门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有力地制止了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组织和人事部门改革了干部选拔制度,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到去年年底,省、地、县三级党政机关有230个部门通过考试考核选拔补充工作人员,防止了任人唯亲、走后门等弊端。人事部门还在全国首先改革了转业军官分配办法,实行考试分配、功绩制分配与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制度,受到了总政和国务院军转办有关领导同志的肯定与表扬。长春市郊区实行“三统一”制度,对各委、局、办、处的财、房、车实行统管,基本解决了各单位自设小金库、干部职工住房分配不公等问题。面对行业不正之风,吉林也摸索出一些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如省税务系统实行查、管、控分离和公开办税;工商部门实行岗位轮换、分权制约、公开办照审批;供销部门实行化肥、农膜、农药专营,公开指标和分配结果等。
三,吉林省各级领导都注意发现典型(包括反面典型),用典型推动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戒作用。(郑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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