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采取措施整顿 制止公款私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采取措施整顿 制止公款私存
据调查,到今年6月底,我市有关人员将9284万元公款私存。
这些以私人名义储蓄的公款的主要来源是:一些单位的流动资金在账面上化公为私了;厂长经理基金入了私账;不少单位的“小金库”大多挂私人名字存入银行。公款私存套取国家利息,侵吞国家财富,助长一些干部和财会人员以权谋私,还造成金融管理的混乱和失控,使有关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市场情况及居民购买力。由于公款私存能提取大量现金,有关人员为获取私利,以高利贷形式将公款借给一些个体户,致使违法活动不断发生。公款私存危害极大,不可等闲视之。建议有关部门加强银行监督,强化现金收支检查,严肃查处明知故犯、我行我素、以权谋私的人。
湖南常德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李爱群 黄政武 杨翠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