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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的舞蹈骄子——记藏族舞蹈家普华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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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0
第8版(副刊)
专栏:

  草原的舞蹈骄子
——记藏族舞蹈家普华杰
宋邦义 桑德
普华杰是一位藏族文艺工作者,他曾以勇于探索的精神,将流传在我国藏蒙族地区家喻户晓的长篇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的部分章节,首次用藏族歌舞剧的艺术形式编导为大型古典歌舞剧《霍岭之部》。
1967年,正在中央民族学院艺术系舞蹈班学习的18岁的普华杰被迫中断了学业,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家乡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从这时起,他怀着对艺术的虔诚决心用自己的实践叩开民族艺术的大门。
海南民族歌舞团是一个以自编群众喜闻乐见的藏族歌舞节目为主的艺术团体。回到团里的短短几年,普华杰演出了几部舞剧,在藏族歌舞剧《草原银河》中,还担任了主角。以后,他相继创作了舞蹈《珍贵的礼物》,反映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牧区巨大变化的藏族踢踏舞《快乐的人们》和《美朵赛久》(赛久是报春花,美朵为藏语“花”之意)。《快乐的人们》表演形式别具一格,它吸收了踢踏舞的特点,充实了藏族舞的表演手法。普华杰还通过自己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事实,编导了藏族舞蹈《欢庆节日》和《龙腾西海》。这些节目由中央电视台和青海电视台分别在1988年、1989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藏语节目)播放。20余年来,普华杰已搜集整理出民族民间舞蹈素材近百种,编导出大小型舞蹈节目40余部。
为了将《格萨尔王传》这部艺术瑰宝用民族的语言和艺术形式表现在舞台上,普华杰在构思创作《霍岭之部》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并先后去西藏、甘肃、青海的许多州县体验生活,收集素材,向民间艺人求教。从寺院的雕塑、壁画、寺院舞和民间的“则柔”(藏族歌舞的一种)等许多艺术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的舞蹈、音乐语汇。藏族民间舞蹈是声乐与舞蹈的结合,往往是载歌载舞,舞剧是藏族所没有的,是外来的艺术形式。《霍岭之部》在学习舞剧这种艺术形式时,不是生搬硬套,而是根据藏族的艺术传统、藏族人民的审美观点和欣赏习惯进行创新,把歌、舞、说、音乐结合在一起。
终于,他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换来了《霍岭之部》的成功演出。巍峨的雪山、广袤的草原、古朴的唐卡、奔放的舞姿、浓郁的藏区民俗民情和跌宕起伏的剧情把观众引到那远古的史诗时代。这出戏演出两百场,这在青海省自编自演节目中是罕见的,引起了藏族同胞的盛赞和珍爱。1983年4月,《霍》剧赴广州、海南岛、湛江、贵阳、成都等地演出,1986年7月,《霍》剧赴西藏公演,受到各地观众和藏族同胞的欢迎。1987年仲夏《霍》剧应邀赴北京演出,受到首都文艺界和中央领导的称赞。
是什么原因使普华杰着迷于藏族艺术?他说:“我之所以热爱藏族艺术,因为它本身就具有无限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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