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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会计证”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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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1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将实行“会计证”制度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作出决定,从199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会计证”制度,无“会计证”者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可以依法独立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可以参加会计专业职务的评选。对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对任用无“会计证”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人员的单位(包括新建单位),有关开户银行不予办理留存印签卡片。公司、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人员所取得的“会计证”,均可作为其任职期间的资格证书。(10月4日《组织人事报》严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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