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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调整新产品开发方向 强化政府宏观调控 国家级新产品试制管理规定颁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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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引导调整新产品开发方向 强化政府宏观调控
国家级新产品试制管理规定颁发
本报讯 记者王友恭报道:为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国家科委等中央9部门联合颁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管理规定”。这项给新产品开发诸多优惠条件的规定的颁发,标志着国家对新产品的管理工作在综合、协调、规范管理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为了鼓励新产品的开发,1988年由国家科委、国家税务局、国家物价局、中国工商银行、物资等部门联合颁发了新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价格等方面鼓励新产品开发的规定,使一批积极开展新产品试制的企事业得到了实惠。许多企业利用新产品减免税金继续开发新产品、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推动了工厂的技术进步,走上了科技促生产,生产靠科技的良性循环轨道。
在总结、完善已有规定的基础上,10月17日,这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管理规定”。规定称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科研型(全新型)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新产品分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国家级新产品试制计划是国家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新产品,进行政策性调控的计划,是实施税收、价格、信贷、替代进口、出口创汇、物资、关税等政策优惠的依据,也是评定国家级优秀新产品的基础。国家级新产品试制计划,是在企、事业单位开发新产品的基础上,有重点地筛选其中符合国家级新产品条件的项目所形成的计划。
据悉,列入1990年度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的1766项中,达到和接近国际水平的约占一半。预计产值可达113亿元,利润2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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