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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先进人物身上找财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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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3
第4版(要闻)
专栏:记者来信

  不要在先进人物身上找财源
新华社记者 华惠毅
给企业家、劳动模范有偿立传,有偿编写、出版报告文学和其它事迹材料,已成为困扰企业家和劳动模范的新公害。记者最近在苏南采访时,一位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公司经理向记者诉说了这方面的苦恼。
不久前,这位公司经理接连收到一个优秀论文评委会秘书处的两封来信。第一封信告诉他,他发表在某杂志上的一篇论文已被选入即将出版的“优秀论文选”,要他所在的公司(不到100人)订购200本,每本7.5元。过了一个多月,他又收到这个评委会秘书处的催款信,信中通知他,如果在规定日期前不把购书款汇去,那末他们由于经费不足只好“割爱”,“免印”他的优秀论文了。这位经理十分惊诧,这个评委会到底是“爱”他的“优秀”论文呢,还是那1500元购书款?
更有甚者,自称由“国内最具权威性的出版社”出版的《××诗刊》编委会写信给这位经理,只要他或者他所在的公司愿意出资,根据赞助资金的多少,他便可被聘为这家诗刊的“记者”、“特约编辑”、“特约记者”等。他所采写的稿件,不管质量如何,百分之百地予以发表。编委会还特地提醒这位经理,只要赞助100元以上,公司和他个人便可“登芳名于刊,千古留芳”!这样赤裸裸地在企业家、劳动模范身上找财源,有的单位自己也感到心虚。因而在寄给企业家的信函中还附上一张事先印好的“声明”,要收信人填写:是自愿接受入选出书的,是自愿支付费用的,出书时间如有拖延绝无怨言等。
今年以来,这位经理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收到一两封这类信函。他对记者说,为企业家、劳动模范出书立传,传播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但现在这类出版物太滥,而且过分追求盈利,收费太多。因此,这位全国劳动模范强烈呼吁:请那些热衷于搞有偿“服务”的出版社、编委会、评委会,设身处地为企业家、劳动模范想一想吧,不要再在他们身上找财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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