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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坑国害民的偷盗哄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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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制止坑国害民的偷盗哄抢
本报记者 赵蓓蓓
在本报收到的读者来信中,反映水利、电力及油田设施遭破坏的时有所见。记者到有关部门采访后得知,这种人为破坏国家集体财产的行为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翻阅来自全国各地的“报警”材料,深感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农业命脉屡屡遭劫
民以食为天,农以水为先。为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去冬今春,全国各地有关部门投入资金达26亿元,集体和农民投入自筹资金30亿元,劳动积累工42亿个。然而,就在我们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兴建水利设施的同时,大批水利设施却遭受劫难。例如,去年贵州省发生人为破坏水利设施案件2980起,造成经济损失839.7万元。据江苏、河南、辽宁等省近几年的不完全统计,这些省每年因水利设施遭破坏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达1000万元。陕西省去年因水利设施遭破坏而造成的损失已超过2000万元,占当年水利设施建设投资的1/10。水利部有关专家认为,实际损失要远远高于这些数字。水利设施遭到人为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破坏农田水利设施,农民种田诸多不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一些地方的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以致大批农田水利设施遭到破坏。近两年来,湖南省有2864处农用电灌站被破坏,直接经济损失1440万元,影响灌溉面积161万亩。去年,陕西省被破坏渠道340多公里、水利工程建筑物1117座、机井2361眼、机电灌站430座,被盗水泵1385台、机电设备1520台。临潼县斜口乡的10台变压器,在去年抗旱紧张时刻,有9台被盗,致使全乡万亩农田几乎绝收。
水库渔产常遭哄抢,殃及水库设施安全。湖南省水电厅曾对11个地、市的1364座水库进行调查,发现一年多内遭侵害的水库有989座,共损失成鱼、鱼苗120万公斤,直接经济损失348万元,约占全省水库养鱼总收入的20%。许多水库的设备经常被盗毁,严重影响水库防洪安全。
水文设施大量失窃,测报工作难以进行。湖北省去年调查了80多个国家基层水文站,其中30多个站发生了100多起水文设施被盗案件。黄河水利委员会于去年第一季度就有7个水文站因此被迫中断水文测报工作。陕西咸阳水文站洪水测验缆道操作房的电动机、电缆线、电磁包闸线圈等设施被洗劫一空,使测洪工作无法进行。
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农业的兴衰,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与水利的兴衰密切相关。如果我国的水利工程被如此“蚕食”下去,带来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电力设施被盗惊人
近几年,我国电力设施遭破坏的情况日趋严重。一些不法分子视电力设施为“露天银行”,肆意偷盗,愈演愈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6月,我国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1717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9.2万元。
1989年2月17日,江西南昌斗门至向塘的一条输电线13号杆因4只拉线被盗而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0万元,致使这一地区大面积停电。同年8月20日,赣州供电局铁瑞线一电杆拉线被拆盗,造成电杆严重倾斜,供电局被迫停运,损失电量14.6万度。
农村电力设施破坏情况更为严重,特别是变压器大量被盗,直接威胁着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例如,青海平安县去年破获的盗窃变压器团伙案,查出有26台变压器及9台补偿器被盗,价值20.5万元,使52个村镇的10多万亩耕地无法浇灌,如重新安装,需投资37.7万元。
此外,电线屡遭盗割,使电力部门防不胜防。今年1月至6月,各地被盗输电导线175.7公里、通讯导线40.8公里。吉林长春市至四平市的调度通讯线路,自去年5月以来连续被盗割7次,铜导线被盗4100米。省电力调度局和公主岭市供电局所有铜线全部用完,无法更换,中断调度通讯158个小时。
油田盗抢十分猖獗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保卫处处长范敏昌告诉记者,去年,全国20个油气田实际增产原油63万吨,但因被哄抢、盗窃及油田设备被破坏而损失原油达52.8万吨,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是10年前原油损失数量的80倍。范敏昌同志说,建一个100万吨的炼油厂所需资金不到3亿元,而去年各油田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建两三个炼油厂,损失的原油相当于一个小型油田的全年产量。
在一些油田内,不法分子盗抢原油活动已泛滥成灾。今年上半年,华北油田1660口油井中,有640口油井先后发生2052次盗抢事件,被盗抢原油1.08万吨。去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有关人员到河北肃宁县采油三厂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油井都有盗抢者哄抢原油时遗漏下的原油。周围有的村,家家都设有原油池,池里装满盗抢来的原油。
天然气被盗也屡见不鲜,辽河油田平均每年损失1亿立方米天然气。中原油田供天然气给开封化肥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偷盗天然气,在供气管线上打偷气洞,有的一米长的供气管线上被打了10多个偷气洞,严重影响开封化肥厂的生产。
在原油、天然气大量被盗的同时,油田设施也经常遭到人为毁坏。有些农民偷盗原油时,在井口周围违章使用明火而引起大火,使价值20万元的井口装置顷刻报废。有些进口电动机、电缆被盗后,一时配不上,使价值1200万元的整台钻机无法工作,只好闲置。
屡禁不止原因何在
有法不知。洗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油田物资的不法分子,其出发点大多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这些不法分子中,除了少数属以偷为业的犯罪团伙外,大多是想占点便宜、乘机捞一把的人,其中有相当一批“法盲”。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先后颁布了水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但是,许多人特别是农民,并不知道随意挖毁渠道、堤坝,盗割电线,拆卸机电设施,哄抢原油,偷盗天然气等是违法犯罪行为,有的甚至将价值几万元的变压器拆毁还以为是小事一桩。由于群众性哄抢事件的频繁发生,使一些知法者,明知故犯,肆无忌惮。
执法不严。目前,有些地方执法机关对破坏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和油田的案件往往无暇顾及,对许多案犯只处以拘留、罚款。由于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群众。如有一个省近两年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十分严重,已危及全省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但全省只有两名罪犯被逮捕判刑,客观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造成偷盗案件大幅度上升。
管理失控。一些国营、集体、个人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不问赃物卖主的姓名及物品来源,大肆收赃销赃,使偷盗者所得赃物极易脱手,无形中刺激了一些人的犯罪欲望。在一些地方,已形成了偷盗、收购、冶炼、加工赃物的“一条龙”模式。
当前,我国的水、电、原油的供需矛盾仍很突出,而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水利、电力、油田资源及设施却遭严重“蚕食”,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隐患和威胁。若不尽快予以遏制,国家、集体的巨额投资、千百万劳动者的血汗将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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