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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执行保护价敞开收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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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4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苏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执行保护价敞开收购
新华社南京10月23日电 (记者周振丰、通讯员郑励志)“国家定的粮食保护价是‘警戒线’,不得再降低。谁违反,要按纪律严肃处理。”这是江苏省粮食局副局长周春海,在昨天结束的江苏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省政府认为,保护价和敞开收购是国家为解决当前农民卖粮难,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坚持保护价而不敞开收购,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卖粮难;敞开收购而不实行保护价,就会谷贱伤农,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切实保护粮农利益,江苏省今年要求各地在秋粮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籼稻和杂交稻最低保护价0.7元/公斤的价格政策,把农民种粮应得的好处给农民。
江苏省今年秋粮收购还将推行“平议价一次入库,两次结算”的方法,以方便农民卖粮。省粮食局已向农民宣布,在收购大体告一段落后,粮食部门不仅把超过定购任务部分的平议差价款及时找补兑付给农民,而且从入库那天起的平议差价款的银行利息也一并结算给农民,对农民的利益秋毫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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