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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社会制度进行比较的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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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4
第5版(理论)
专栏:报刊文摘

  不同社会制度进行比较的原则
《贵州日报》8月27日发表黄钧儒、李建国的文章《论社会制度的比较原则》。
文章认为,对不同的社会制度进行比较,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使比较结果客观地反映不同社会制度的优劣和差异。这些原则有:
一、本质性原则。从本质上对两种社会制度进行比较,不难得出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结论。
二、全面性原则。进行两种社会制度的比较,必须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人只在经济和生活水平等方面,把今日中国同西方发达国家作简单比较,认为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这是非常片面的。
三、可比性原则。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制度,但其他因素如原有经济基础、自然资源、人口数量、外部投入、国际条件等,也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需要具体分析。遵循可比性原则,还要考虑各国经济发展指标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不同带来的差异。
四、历史性原则。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社会都有其产生、发展过程。在世界历史上,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变革,无不经过曲折反复的斗争,每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无不有一个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对两种社会制度的比较,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考察各自的发展历史,才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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