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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的礼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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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8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海上的礼节
商船在海域航行时,凡是与本国的或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商船、军舰相遇时,在近距离内均须互相“敬礼致意”。这种敬意是用“旗礼”表示的,即先将国旗降到旗杆的三分之一处,回礼船也将国旗降到旗杆同一部位,然后再徐徐升起。
商船驶抵外国港口时,在悬挂本国国旗及所属航运公司“公司旗”的同时,还要在前桅上升起达到港国家的国旗,以示友好和尊重。
商船停泊在建交国家港口,如遇该国国庆,还要在船上挂“满旗”,表示庆祝。
挂满旗,就是从船首旗杆经过前桅,后桅直到船尾旗杆,悬挂一长串彩色小旗。通常是上午八时整挂起,日落时降下。
如遇到达港国家国丧,则应将该国国旗升到前桅三分之一处,以示致哀。
        (十月五日《羊城晚报》傅光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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