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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县办实事三大举措 老百姓盛赞社会主义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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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9
第1版(要闻)
专栏:

  招远县办实事三大举措
老百姓盛赞社会主义好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曹照琴报道:山东省招远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为农民办实事,其中最受欢迎的有三件,即: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农民参加管理;举办两大服务体系,解决农民承包后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困难;重振合作医疗,农民看病求医有保障。
这些实事深深地感动了“上帝”,群众把这些同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的领导联系起来。我们采访时,经常听到群众赞扬社会主义好、感谢共产党的话语,感受到一种祥和、向上的气氛。
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招远县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全县16个乡镇去年总收入达15.5亿元,比1978年增长9.6倍,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一些地方干群关系仍然紧张。这是为什么?县委经过调查认识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参加管理的意识增强,更加关心集体事务。而不少基层干部仍习惯于大包干之前的工作方式,一些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健全。
1989年,招远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总结推广了宋家镇石棚村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的经验。具体作法是:农村每10户至15户,由村民民主推选一名代表,组成议事会。凡涉及全村利益的大事,均由党支部和村委会讨论后,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事情办完之后,要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报告结果。目前,全县已有709个村建立了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普及率达96.5%。
实践证明:村民议事会制度是农民参加管理的一种好形式。过去村里的事由少数人说了算,实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以来,变为多数人说了算;农民在会下说变成了在会上说;干群关系融洽,村干部普遍感到工作好做了。过去许多棘手的工作,如计划生育、落实征购任务、划分宅基地等,只要交给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后,村民都较自觉地执行。
举办两大服务体系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民在生产中遇到了两个新问题:一是一家一户难以兴办像农田水利建设、科学技术推广这样的大事情;二是农民从事商品生产信息不灵、渠道不畅、风险较大。针对这些问题,招远县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及时在县、乡、村三级建立了社区性和专业化两大服务体系,解除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
社区性服务体系主要为种植业服务。全县建立起农业科技植保、生产资料供应、机电水等服务组织,从生产资料的组织、供应,到农田的机械化耕作,可向农民及时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
专业化服务体系则是为农民从事商品生产服务,及时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目前,全县已建立起果品、生猪、花生等合作社和粉丝集团等。县商业局与93个中小养猪场联合成立生猪合作社后,为社员养猪提供资金、信息,供应饲料,并进行技术指导,受到了农民欢迎,促进了生猪生产的发展。
重振农村合作医疗
这些年来,招远县领导班子一茬接一茬,但茬茬都重视抓农村合作医疗。全县有51万农民享受医疗保健,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6.6%。如今,这里的农民小伤小病不出村,大病治疗有保障,不再担心因病致穷了。
招远的合作医疗为什么能办好?关键在于县委领导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从实际出发。招远合作医疗产生于50年代中期,70年代发展较快。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到80年代初,巩固下来的却很少。农民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有的刚刚解决温饱进入小康的农民甚至因病致贫。县委在调查中发现有96%以上的农民要求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于是,他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合作医疗进行了改革:一是改单一模式为多种形式。根据群众意愿和各地不同情况,可以搞村办的、乡办的,也可以搞村、乡联办的。二是改集体统包资金为乡、村、个人三级集资。三是改医疗费用实报实销为根据各地情况,自定报销比例。四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帐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全县690多个村的合作医疗经过整顿后不断完善提高,初步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受到广大群众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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