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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斯洛伐克通过“小私有化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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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9
第7版(国际)
专栏:

  捷克斯洛伐克通过“小私有化法”
新华社布拉格10月25日电 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于25日下午通过了“小私有化法”。
这一法律规定,原属国家所有的商店、饭馆等服务性行业以及一些小型企业可出售给本国家和外国公民。
新法将从12月1日起生效。这是继10月初通过的退赔法之后又一个改变经济中国家所有制的法律。据报道,新法涉及全国100万职工,总资产额达3000亿克朗(合12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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