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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夫同志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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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30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凡夫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原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凡夫同志,因病于1990年10月16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4岁。
李凡夫同志生于广东省中山县一个贫苦的华侨工人家庭,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社联”党委、党团书记。“七七”事变后,他到达延安,担任《解放周刊》编辑,红军大学、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教员,被公认为“名教授”之一。1943年至1949年,他先后担任总政科长、学委秘书长,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辽吉省、吉林省宣传部副部长,吉林省委党校副校长,江西省委宣传部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中共华南分局宣传部副部长、中南局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第五中级党校校长兼党委第一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兼调研室主任等职。1959年他由于如实向上级反映当时浮夸风对农村造成的严重危害等问题,被撤销领导职务。1962年得到平反后,他就任安徽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1964年9月任安徽省副省长,他曾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旗帜鲜明地反对林彪的谬论,遭到打击迫害,身心受到摧残。粉碎“四人帮”之后,得到平反,1978年他被选为安徽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1979年12月当选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因长期患病,调到北京在中央组织部休养。
李凡夫同志病重时曾留下遗嘱:要教育好子女后代,丧事从简,不发讣告,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不举行任何仪式。李凡夫同志的遗体今天已在八宝山火化。(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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