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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购小麦工作中推广订立连环业务合同的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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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27
第2版()
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在收购小麦工作中推广订立连环业务合同的办法
麦收以后,广大农民急需出售新麦,换取必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国营粮食公司和其他国营贸易部门,应该在这时候大量收购新麦,并推销各种工业品。各国营贸易部门应该和合作社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这一重大任务。
皖南、皖北国营粮食公司和其他贸易部门订立的连环业务合同,是发挥各个国营贸易部门的集体力量,完成收购小麦和推销工业品任务的良好形式。这种连环业务合同,把收购和供应有计划地结合起来,使国营贸易公司在收购小麦后,能够当场供应农民日用必需品。这就便利了出售小麦和购买工业品的农民,保证了各国营贸易部门能够及时完成收购和推销的任务,也促进了城乡的物资交流。这种办法,在大规模收购各种农产品的工作中,都应该加以推广。
在订立连环业务合同时,有些粮食公司还没有和合作社密切配合起来,这是一个缺点。国营贸易公司必须和合作社订立连环业务合同,以便发挥合作社的巨大力量,更加便利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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