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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通过第六七四号决议 要求伊拉克停止扣留外国人并对侵科造成的损失负责 我代表重申中国政府对海湾危机的原则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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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31
第6版(国际)
专栏:

  安理会通过第六七四号决议
要求伊拉克停止扣留外国人并对侵科造成的损失负责
我代表重申中国政府对海湾危机的原则立场
新华社联合国10月29日电 (记者杨跃华)联合国安理会今天通过第674号决议,要求伊拉克停止扣留第三国国民为人质,不得虐待和迫害科威特及第三国公民。
决议要求伊拉克立即允许并协助第三国公民,包括外交领事人员立即离开伊、科两国,保证在这两国境内的外国公民立即获得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决议还认为,伊拉克必须对因其入侵和非法占领科威特而使科威特和第三国及其公民和企业所遭受的任何损失、破坏或伤害承担责任。决议要求有关国家、公司和个人记录这方面的情况并报告安理会。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道豫大使在安理会通过决议后发言,重申中国政府对海湾危机的原则立场,要求伊拉克立即无条件地全部撤出科威特,恢复科威特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他说,中国政府主张在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的基础上力争和平解决海湾危机,反对使用武力。
他说,中国支持联合国秘书长继续发挥调解和斡旋作用,支持阿拉伯国家和海湾国家以及其他方面寻求和平解决海湾危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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