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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表在联大第三委员会强调 发展权是不可剥夺的人权 既是个人人权,也是国家或民族的集体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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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01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国代表在联大第三委员会强调
发展权是不可剥夺的人权
既是个人人权,也是国家或民族的集体人权
新华社联合国10月30日电 (记者钱文荣)中国代表崔京瑞今天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发言,强调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指出它既是一项个人人权,也是一项国家或民族的集体人权。
按照联合国第41届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宣言》,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人的发展权还意味着充分实现民族自决权,包括对所有自然资源和财富行使不可剥夺的完全主权。
崔京瑞说,发展权是发展中国家在摆脱了长期外来奴役和压迫、赢得民族自决和民族独立以后为捍卫国家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而提出的。要实现发展权,需要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国情制订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促进本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确保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实现。
他说,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国际上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亦即在政治上彻底铲除种族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存在和影响,杜绝外国侵略以及侵犯民族自决权的行径,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在经济领域就需要所有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采取切实的方针和措施,努力消除世界经济结构中的不公平和不平衡现象,改善国际经济环境,从而缓解并消除不利于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各种因素。
崔京瑞说,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共同任务是尽快、有效地实施《发展权宣言》提出的基本原则和各项目标。中国一贯重视发展权问题,并积极参与了有关发展权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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