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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全国劳教机关探索工作新路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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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全国劳教机关探索工作新路子
本报济南11月2日电 新华社记者程德源、本报记者宋学春报道:记者日前从司法部在山东省第一劳教所召开的全国探索劳教工作特色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全国劳动教养机关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劳教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可喜成果。
各级劳教机关和广大干警根据劳动教养的强制性、行政性和教育改造性三大特征,十几年来已摸索出一套带有劳教工作特色的改革措施,如举办劳动教养学校、加强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实行百分考核、实行“三试”(让部分表现好的劳教人员回到工厂、农村、学校,试工、试农、试学)试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教育、试行分级管理等。山东省第一劳教所在这些方面搞得尤为突出。1985年以来,这个劳教所的劳教人员安心改造率达到了98%以上。有8100多名劳教人员摘掉文盲帽子,获得了小学、初中文化合格证书,6200多人获得技术等级证书和结业证书。
各省、市、自治区的司法厅、局长参加了这次经验交流会。司法部部长蔡诚到会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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