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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根据地的恢复和建设工作推行状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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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28
第3版()
专栏:

老根据地的恢复和建设工作推行状况
老根据地的恢复和建设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已经有了初步成绩。
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月二十八日颁布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后,察哈尔、绥远、平原、山西、广东、江西、皖南皖北等省(区)都在三、四月间先后建立了省(区)一级的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制订了本省(区)老根据地的生产建设计划,并把这一工作规定为本省(区)一九五二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西北军政委员会在四月二十一日发出的指示中,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注意加强对老根据地工作的具体领导,号召老根据地的人民和各级干部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区展开一个轰轰烈烈的爱国丰产运动,争取今年大丰收;争取在三年之内做到人人有饭吃,家家有余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河北、福建两省也向所属专署指示了发放中央拨给各老根据地救济费的办法。在发放救济费的工作中,察哈尔、绥远两省召开了全省规模的老根据地人民生产建设代表会议,和老根据地人民代表共同研究建设计划,制订恢复和建设工作方案,分配各项生产贷款,这不但使老根据地的人民感到光荣,体会了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并且大大提高了老根据地人民的政治积极性,对恢复建设工作充满了信心。
各级人民政府把恢复建设老根据地的工作,看作光荣的任务,并从长期建设的观点出发,掌握着政务院指示的精神,依据当地具体情况,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如察哈尔省即“注重贯彻重点领导和重点建设思想”,在长期建设中抓住林业和畜牧业两项工作;在农业方面尽可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开展竞赛运动。平原省的方针是“解决群众当前困难和长期建设相结合”,争取在三五年内改变老根据地的经济面貌。江西、皖南皖北、川北、广东等省(区),也作了适宜的措施,并加强老根据地的优抚、土产运销、文化教育、民主建政以及农林、水利、交通、合作、贸易等工作。
为使老根据地的恢复和建设工作得以迅速开展,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已把一九五二年老根据地救济费全数拨出。辖有老根据地的各省人民政府,也已组织大量贷款,投放老根据地作为生产建设的资金。如山西省一九五二年投放老根据地的各种贷款共三百五十亿元;平原省一百亿元;绥远省九十七亿元;河北省拨出四百万斤小米为老根据地人民作修缮房屋之用。西北军政委员会今年拨给老根据地的各种农业贷款共一百一十二亿元,拨出教育补助费五十七亿元,卫生补助费五十七亿元,以扶助老根据地文化教育建设事业的开展。在优抚、救济方面,中央和各大行政区今年拨给老根据地的救济费、补助费、救灾款,共二百零五亿元。目前各地贷款早已发到户,大大坚定和提高了老根据地人民重建家园的信心。
但是,也有些省目前还只是单纯照转、分拨救济费,或把老根据地的建设计划委托下级政府去做。这都是不妥当的。为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全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在六月十二日召开了第二次委员会议,除检查中央及各地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半年来对政务院指示执行的情况外,并发出通知,要求各辖有老根据地的省一级的人民政府,凡没有建立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的,应迅即建立;没有向中央报告老根据地建设计划的,要迅速拟定本省(区)对老根据地的全面恢复和建设计划;要各地重视察哈尔、绥远两省召开老根据地人民代表会议的经验,推动老根据地的恢复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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