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解放军救人不留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解放军救人不留名
编辑同志:
我是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大连湾派出所的民警。今年9月13日下午一点半,我骑摩托车执行任务归来,路经大连湾油库转弯处时,被对面行来的油罐车撞到了路边10米处的深沟里。当时右腿三处骨折,动脉断裂,不省人事。等我苏醒过来时已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医生对我说:“要不是解放军及时地把你送到医院,可就危险了。”原来,我被撞昏后不一会儿,围观的人逐渐增至六七十人。这时,驻军某部二大队政治处主任刘海亭乘车路过这里,他马上让停车,并和驾驶员苏小军将我小心地抬到了车上,快速送往医院。在医院办完了一切手续,又到我的单位与领导说明了我受伤的情况。领导询问他的姓名时,他只是说:“没关系,军警一家。”我的领导只记住了他的车牌号。出院后,我经过两天奔波,才找到了这两位救命恩人。
       景伟口述 贵山 文有整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