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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 集中查处侵权渎职等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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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09
第4版(要闻)
专栏: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
集中查处侵权渎职等案件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张志业、毛磊从正在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今年1至9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受理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渎职案件3.58万多起,立案侦查1.2万多件,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作出决定,当前要集中精力查处这方面大案要案,力争明年有新进展。
据统计,这两类案件中的大案要案查处情况有较大进展。1至9月查处的重大案件和特大案件分别比去年上升26%和43%,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也高于往年同期数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方面负责人认为,这个数字显示了各级检察机关在认真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已逐步加重了法纪检察工作的分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法纪检察的负责同志指出,这项工作旨在保护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据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这类案件的发案情况仍呈严重状态,其中包括:以绑架、扣押人质等方法逼还债务,尤其是个别地方的公、检、法人员参与这种活动,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破坏了正常执法秩序;公安、司法干警违法乱纪案件突出;以购销和信贷活动中玩忽职守为重点的渎职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损失惊人。如上海感光胶片总厂二分厂副厂长徐正豪等人,在与自称港商的罗某、冯某谈一笔价值3175万元的代销业务时,不作资信调查,不听别人意见,擅自决定预付对方货款942万元,致使682万元预付款被罗、冯提出后外逃出境。
据悉,近年来一些恶性责任事故发案较多,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也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要求对“侵权”、渎职犯罪作出强烈反应,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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