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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事引起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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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三件事引起的讨论
本报记者 段心强 李德民
记者在河南周口地区味精厂采访,听厂长李怀清讲了三件事和由此引起的一番讨论:
一个老工人和他的两个孩子在厂里老实巴交干活,三人每月收入1000元。他们虽没富得流油,小日子过得也算可以。一位副科长嫌在厂里致富太慢,跑到外地办了个“皮包公司”,买空卖空,发展到行贿诈骗,触犯了刑律,被判刑5年。对比两个人的命运,少数眼热发横财的人,开始安心自己的工作,说:“不义之财咬手,离得远远的,不能沾边。”
有个工人患上癌症,从县医院到地区医院,又到省医院,最后转到北京治疗。厂里有人陪伴不说,路费、住宿费、医疗费,总共花掉两三万元。这件事传开后,原来有些要求离职上街做买卖的职工收回申请书,部分已当个体户的职工急急忙忙收“摊子”,要求回单位恢复工作。他们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都可能生灾闹病,没有企业当靠山,到时候倾家荡产也难保住小命。”
个体户中虽有腰缠万贯的“万元户”,可拿工资的职工是不叫“万元户”的“万元户”。每位职工每月收入按200元的平均数计算,满打满算一年2400元,算不上大数,可加上那些无形的“收入”,比如:医疗费、文体费、教育费、吃饭补助……这些零零碎碎的合起来,几乎又等于发了一份工资。另外,还有一大笔没写在个人名下的财产:住房。成家的职工,少则一间,多则四间,大多是两三间,每间按8000元计算,哪一家不是“万元户”?
李厂长把这三件事讲完,问道:“你说社会主义好不?”
许多同志说:这三件事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它就像一座“靠山”,使老老实实的劳动者生老病死有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的好处,就是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允许出现“暴发户”,也不会使劳动者提心吊胆,缺吃少穿。社会主义使人有“安全感”,能“保险”。
也有同志说:我们的社会主义也有“大锅饭”、“铁饭碗”,没有真正体现出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充分调动起积极性,在收入上体现不出应有的差别。比如,老实巴交干活的人就是发不了大财;公费医疗固然有好处,但也使一些人小病大养,乱花公款;至于住房,那是因为味精厂效益好,盖得起职工宿舍,低房租,包起来,公家补贴得过多,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通过讨论,职工既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看到了现阶段的不少弊端。不能因为有弊端就不搞社会主义,也不能因为有优越性就不革除弊端,这是最后统一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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